彰化蛇蠍女蛇頭2招獵豬仔 想回臺先繳40萬或「抓交替」

彰化縣張姓女子等3人今年在臉書「偏門工作社團」刊登高薪招募前往柬埔寨工作,每騙1人出國,就可獲利10萬元,彰化地檢署今依組織犯罪條例等將張女3人提起公訴,並持續清查是否有其他受害人。(資料照片/吳敏菁彰化傳真)

彰化縣張姓女子等3人今年在臉書「偏門工作社團」刊登高薪招募前往柬埔寨工作,讓不少國人落入煉獄,想脫離苦海,還得拿出40萬元贖金,或再「騙招」1人頂替,交替抓跳,張女每騙1人出國,就可獲利10萬元,彰化地檢署今依組織犯罪條例等將張女3人提起公訴,並持續清查是否有其他受害人。

女蛇頭張女41歲在今年8月15日在外交部辦理護照等相關事宜時被刑事局人員逮捕,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陳𫖮安指揮刑事警察局、彰化縣田中分局、溪湖分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於當日同步執行搜索,查扣手機、護照、筆記型電腦、筆記本等相關證物,將張女等多名犯罪集團成員同步拘提到案,並即時攔阻即將被誘騙出國的3名被害人出國,張女並被收押禁見。

經專案小組持續傳訊相關證人及調查證據後,發現這個跨國犯罪組織,區分爲「人事組」、「機房組」、「後勤組」等業務分工。張女負責「人事組」業務,採取「正招」、「騙招」二種方式招募新人,其中「騙招」即系以刊登電腦打字快速賺錢等訊息作爲詐術,使人受騙前往柬埔寨、泰國等地。

彰化地檢署指出,被害人抵達柬埔寨當地由犯罪組織集團成員控制,要求被害人從事詐騙他人之工作,如若不從,則需由臺灣家人繳交40萬元贖金或自行「騙招」1人後方可返臺。張女等每成功「騙招」1人出國,即可獲利新臺幣10萬元,至2022年6月間至今,已誘騙4名被害人出國,另3名被害人則因檢警即時查獲而尚未出境。

全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被告張女等3人共同涉犯組織犯罪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參與犯罪組織、刑法第297條第1項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等罪嫌,予以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