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 男持鐵錘殺妻、追打子 判刑24年

彰化縣余姓男子與妻子發生口角爭執,一怒之下持鐵錘重擊妻子頭部,害其爆頭慘死,再一路追打逃出家門的兒子,彰化地院依殺人罪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罪,2罪合併執行24年。(葉靜美攝)

彰化縣62歲余姓男子疑因不滿妻子長期借貸,將錢花在電子游藝場及寄回印尼孃家,2023年7月兩人發生口角,余男竟持鐵錘重擊妻子頭部,害其爆頭慘死,再一路追打逃出家門的兒子,彰化地院依殺人罪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4年。

判決書指出,余男與妻子育有一子,餘妻有衝動性消費、經常向外借貸,導致家庭經濟窘迫,兒子又提及要裝設冷氣,余男深感經濟壓力,在2023年7月5日傍晚5時許,趁妻子暫時離開客廳準備晚餐時,拿起預先購買的鐵錘攻擊兒子頭部。

兒子嚇得想撥電話求救,余男又趨前以鐵錘持續朝兒子的頭部攻擊,餘妻聽見聲響返回客廳上前制止,不料余男反轉而攻擊妻子頭部,在妻子打電話報警之際,仍持續持鐵錘朝其頭部攻擊,造成妻子頭部20幾處撕裂傷,導致頭皮下出血、顱骨骨折、顱內出血及腦實質出血。

余男兒子趁機逃至屋外,余男見狀出門追趕,在攔截到兒子後,又不斷持鐵錘朝其頭部一路攻擊,最終兒子負傷逃至附近超商,余男仍不想罷手,持鐵錘與超商店員對峙長達約1分鐘,才步出超商。

附近民衆見狀嚇得報警,警方在超商外逮捕余男,扣得作案鐵錘,並將餘妻、餘子送醫,但餘妻傷勢嚴重,同日晚間10時許不治。餘子則受有左側眼眶骨頂部及內側骨折、廣泛頭皮血腫及手指多處骨折等傷害。

彰化地方法院審結,將余男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1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4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