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火車站前武術團體大亂鬥 印尼男刺死同鄉下場曝

印尼籍安東尼在追趕同鄉加拿時,以預藏摺疊刀刺向加拿,造成年僅31歲的加拿傷重不治,彰化地院依殺人等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並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葉靜美攝)

印尼2武術團體在去年9月間,相約於彰化火車站前談判,卻演變爲70多人大亂鬥,雙方棍棒齊飛打羣架,其中25歲的安東尼在追趕同鄉加拿時,以預藏摺疊刀刺向加拿,造成年僅31歲的加拿傷重不治,彰化地院近日審結,依殺人等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並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判決書指出,印尼籍安東尼與加拿分屬印尼在臺武術團體「IKSPI」、「PSHT」成員,雙方在網路上發生糾紛,約定於2023年9月2日晚間,在彰化火車站前談判。安東尼找來同鄉70多名男子,同日晚間11時許,一同前往彰化火車站前對面圓環,安東尼並攜帶摺疊刀1支。

加拿一方的成員亦前往圓環,隨後因安東尼及其友人向加拿等人表示要檢查包包一事,雙方爆發肢體衝突,當場有人架住加拿,另有人持棍棒毆打加拿數下,加拿掙脫後隨即與拿弟向圓環東側跑離,安東尼等人則自後追趕,並持摺疊刀刺向加拿背部,使加拿主動脈破裂及大量血胸,加拿跑進附近巷弄後倒地,經送醫急救,仍於到院前死亡。

安東尼辯稱,「沒有想殺他,我只是要讓他受傷、要警告他一下,我不知道我的行爲會導致今天的結果」,律師爲他辯護稱,被告學歷只有高中畢業,對於人體的要害部位沒有概念,一般概念,背部不是要害部分,被告並未選擇頭部、頸部等更致命的部位,也只有刺一刀,可見被告並無殺人故意,頂多只有傷害故意,應爲傷害致死。

被害人家屬拿弟說,自從發生本案後,變得不太敢外出,不管去哪裡都會害怕失去親友的痛,希望被告受最嚴厲的判決;他的父親則表示,兒子生前只留5000元當作花費,其他的錢都會寄給我,是家中的主要生活來源,最近雖慢慢回到原本的生活,但有時候想起兒子,還是會吃不下、睡不着,沒辦法接受對被告從輕量刑。

法院審酌,被告與被害人於本案發生前,未見有何恩怨糾紛,僅因所屬之「IKSPI」與「PSHT」在網路上發生糾紛,被告竟持摺疊刀赴約,又因檢查包包一事與被害人發生衝突,被告先與持棍棒的印尼籍男子下手對被害人實施強暴,又於被害人逃離現場後,自後追擊,持摺疊刀用力刺進被害人背部,造成被害人死亡,所爲應嚴予非難。

依犯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凶器在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罪,處有期徒刑8月,又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2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