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恐嚇名醫老母涉洗錢要「收押禁見」 她嚇得1年狂付5000萬

詐團恐嚇名醫老母涉洗錢要「收押禁見」 ,她1年狂付5000萬。(中時資料庫)

北部知名醫院副院長的母親,在110年接獲假檢警電話詐騙,對方恐嚇陳姓老婦涉及洗錢罪恐遭「收押禁見」,嚇得老婦連續交付現金,提款卡任詐團成員盜刷,並將房屋拿去抵押貸款1500萬,全部交給詐團成員,1年被騙近5000萬元,但警方僅抓到車手陳玉欽,陳男事後吐出45萬元獲得和解,臺北地院依詐欺罪判陳徒刑1年,緩刑4年。主嫌鄭吉鬆另案通緝中。

根據判決書,詐騙集團份子鄭吉鬆與同夥,於民國110年3月9日起起至同年7月間,接續分飾「反詐騙警員黃安家」、「臺中地檢署邱雲昌檢察官」、「初審法官吳文正」、「初審法官陳振杰」,以電話、通訊軟體LINE聯繫陳姓老婦,誆稱陳彩琴「涉嫌毒品、洗錢罪」而要「收押禁見」,並要求陳彩琴提出款項、個人的提款卡交國家保管、覈對。

陳姓老婦依照車手指示,連續三天交付共560萬現金,接着又分別將其申辦之三張臺銀、新光、國泰世華提款卡,放在詐欺集團指定的重型機車藍子內供對方提款。

陳姓老婦因擔心遭到收押,對詐團言聽計從,還將房屋辦理民間抵押借款,詐團份子找到放貸金主後,於110年7月12日再扮演「初審法官陳振杰」,要陳姓老婦向地下錢莊借貸,陳姓老婦仍不疑有他,與詐團份子一起前往代書事務所辦理抵押貸款1500萬元。扣除金主利息、代書費、公證費後,將實際取得的1313萬3000元,在現場交付「初審法官陳振杰」派來收錢的人。

鄭吉鬆獲知陳姓老婦抵押借款並交付完成,立刻交付45萬元給扮演「陳書記官」、「主任法官李志忠」的車手陳玉欽,直至110年12月間止,陳姓老婦總計損失近5千萬元。

陳玉欽落網後否認涉案,但遭羈押後才坦承犯案,並將45萬元贓款返還陳姓老婦,最後雙方和解,由合議庭依共同詐欺罪判陳玉欽徒刑1年,緩刑4年,並提供240小時的義務勞務,接受12小時的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