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硬上泥醉女同學問「爽嗎」 友人聽「我要出來了」驚醒全程目擊

渣男硬上泥醉女同學問「爽嗎」,友人聽「我要出來了」驚醒全程目擊。(達志影像)

臺北市一名張姓男子,和友人及大學女同學小美聚餐後,前往女方住處續攤,小美因不勝酒力昏睡,張男竟趁機硬上性侵,小美因下體疼痛驚醒,使盡全力推開張男,並大喊「不要」,張男竟不停手,還猛問「爽嗎?」事後小美提告,友人作證指出,有聽到張男喊「要出來了」被吵醒,也看到小美意識不清。一審張男遭判4年6月徒刑,經上訴後,高等法院駁回上訴。

根據判決書,張男與高中及大學同校同學小美,二人與共同友人於民國111年4月9日晚間,相約在臺北巿信義區某啤酒餐廳飲酒,其後又在超商購買啤酒及烈酒後前往小美住處繼續飲酒,小美在凌晨不勝酒力,傳送訊息給友人後不久後就躺在地板上昏睡。

另名友人則睡小美牀上。張男在清晨時見到小美仍在昏睡,竟然直接硬上。小美音因下體疼痛甦醒,發現張男不軌,立刻以手推開,並拒絕稱「不要」、「不要吃藥」,但張男仍未停止,直到小美不斷抗拒後才停手,並迅速離去。

另一名友人則證稱,清晨時有聽到小美連續喊着說「不要」,但當時醉到起不了身,最後有聽到張男說「要出來了」,這時纔有點驚醒,起來後就發現張男和小美半裸抱在一起,當時小美仍是意識不清,當時還有問張男發生什麼事,張男回說小美吐到全身都是,所以才把她衣服脫掉。

事後小美氣得提告,法官審理後,認定張男爲一己私慾,漠視他人性自主權,戕害被害人身心健康、性自主決定權,判他4年6月徒刑。張男不服上訴,高院認爲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