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防疫險 保險員等16人緩起訴

刑事局查出有6名保險業務員,涉嫌拿親友確診的陽性快篩試劑,矇騙醫療院所開立確診證明後,爲自己及親友詐領理賠金,另有民衆網購陽性快篩試劑詐保,共計16人向4家保險公司詐保逾144萬元,臺北地檢署(見圖)審酌16人均認罪,4日予16人緩起訴處分1年,各須支付1至3萬元不等處分金給公庫。(陳志賢攝)

2020年新冠疫情嚴峻期間,民衆搶保防疫險,刑事局查出有6名保險業務員,拿親友確診的陽性快篩試劑,矇騙醫療院所開立確診證明後,爲自己及親友詐領理賠金,另有民衆網購陽性快篩試劑詐保,共計16人向4家保險公司詐保逾144萬元,臺北地檢署審酌16人均認罪,4日予16人緩起訴處分1年,各須支付1至3萬元不等處分金給公庫。

4涉案6名保險員都在國泰人壽服務,層級包括業務員、組員、業務主任、區襄理、處長,分別任職嘉德、三峽、新店3個通訊處,及新店一課七區。

檢警查出,國泰人壽嘉德通訊處黃姓處長,拿胞弟的陽性快篩試劑,以視訊看診欺騙醫師致誤判確診後,再以疾管署核發的數位病毒健康證明,向國泰人壽、國泰產險詐領理賠金;黃還將胞弟的陽性快篩試劑提供給該處洪姓組員詐領。

三峽通訊處張姓經理,以友人的陽性快篩試劑,幫自己及妻子詐保;新店通訊處王姓業務主任及新店一課七區呂姓襄理,則以呂妻的陽性快篩試劑詐保;楊姓女保險員以自己確診的陽性快篩試劑幫兒子詐保。另有8民衆在網站購買陽性反應的快篩試劑,向富邦產險、新安東京海上、國泰產險詐保。

該案源於2022年2名高中男生販售新冠快篩陽性試劑,警方查獲後,進而發現有人利用假陽性快篩詐領防疫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