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董總領高額獎金自肥 陽明海運3點回應了

陽明海運。(資料照片)

針對有媒體報導陽明海運(2609)董、總疑似自肥,支領高額特別貢獻獎金,對此,陽明9日發出3點聲明澄清,表示特別貢獻獎金是經薪酬委員會討論,並以董事會覈定爲準,並非傳言由董事長自行分配,董、總絕無自肥。

再者,爭取解除公股派任或推薦至公股民營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薪資標準規範上限,是着眼於激勵內部高階主管和招攬外部人才之機會。

陽明表示,公司相關獎金髮放,悉依岸勤從業人員年度績效獎金辦法辦理,爲鼓勵發揮潛能與提升營運績效,績效獎金依年度績效目標達成度提撥,並依據個人績效表現核發;媒體所載特別貢獻獎金,爲公司獎金辦法沿襲已久之制度設計,金額包含於前述績效獎金提撥內。

陽明特別貢獻獎金個人領取額度多寡屬薪資保密範疇,惟須經薪酬委員會討論並以董事會覈定爲準;另依公開揭露資訊顯示,公司2021、2022年獲利創新高,但董事長與總經理受公股股權管理機構對於派任公股董事長與總經理之薪資標準上限規範,過去2年支領之薪酬尚低於公司內部高階主管,並無自肥的問題。

因上述限制,壓縮陽明委任經理人酬金設計可往上調整空間,變相限制公司激勵內部高階主管和招攬外部人才之機會,故在考量公司以國際海運爲本業,面臨激烈國際競爭環境,經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討論,建議應由經理部門提報董事會討論是否爭取公股股權管理機構解除派任本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之薪資上限規範,以符合市場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