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外遇害妻輕生!扒光少女當街洗門風 莽男逃15年落網慘了

賴男甚至當衆撕開曉雲上衣,並讓她全裸站在大街上,還企圖以拖把柄強行塞入下體但未果。(示意圖 / 中時資料照)

一名賴姓男子18年前由於不滿少女曉雲(化名)向妻子造謠其外遇不實情事、害賴妻輕生未果,後爲求泄憤當街痛毆曉雲、逼迫全裸罰站,甚至着急將拖把木柄強行塞入對方私處。警方發出通緝,賴男隨即踏上15年逃亡之路,落網後判處5年定讞,高雄分院目前已將羈押改爲服刑。

判決指出,少女曉雲於2015年時向賴妻造謠,指稱賴男與其同學林姓少女曖昧不清,夫妻倆爲此心生嫌隙,終日爭吵不休,賴妻一次甚至想不開而輕生未遂。對此,賴男心生怨恨,夥同林姓少女同學等10多名共犯,待曉雲放學後將其載往一家飲料店,同時買來保險套、冰塊及雞蛋,衆人再徒手又或持交通錐、安全帽、水管及拖等物進行施暴。

另,賴男甚至當衆撕開曉雲上衣,將長褲脫至膝蓋、扯破女方內褲、脫掉胸罩,再命人用冰塊、雞蛋進行丟擲,並讓她全裸站在大街上,還企圖以拖把柄強行塞入下體但未果,直至後來有人呼喊「警察來了」,衆人才火速逃逸。

案經曝光,賴男隨即遭受檢方通緝,後於2021年11月26日落網並羈押。偵訊期間,賴男僅坦承打人一事,但堅決否認性侵未遂,不過由於賴涉嫌毀損、妨害自由等罪,緝獲追訴時效消滅,依法不追究,至於妨害性自主部分,一、二審時則判處5年有期徒刑。

事後,賴男不服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高雄高分院接獲判決結果,將羈押改服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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