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摸胸、露鳥騷擾!身障女性求助遇阻 民團提3點盼解困境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秘書長洪心平介紹身心障礙女性跟蹤騷擾經驗調查。(障盟提供)
《跟蹤騷擾防制法》至今實行2年,內政部警政署統計,2022年6月到12月,身障女性遭遇跟蹤騷擾累計總人次,高出男性9倍之多。根據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調查,發現許多身障女性都曾被跟騷,卻因舉證困難不敢報警,部分女性還遭遇強制、暴力侵害等更加劇的傷害行爲。
有視覺障礙的小劉,平時開個人按摩工作室,卻常遭客人有意無意觸碰自己胸部、甚至露出自己的生殖器,她只能裝沒事趕快移開;在路上也曾被人騷擾,卻因無法看到對方外表、車牌,而無法舉證報案,因爲看不到,也沒辦法用市面上的防狼噴霧保護自己。
另一名肢體障礙的小文則說,她小時候坐交通車,司機協助她上車時,常用手碰她的屁股和私密處;出社會後,也會被路人騷擾,問她多少錢可以帶她去旅館,或是遇到計程車司機假意幫忙關門,卻趁機觸碰她胸部,雖然她當下都有出聲制止,卻沒有即時能嚇阻或報警的防身輔具可以使用,求助後也常不被重視。
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莊華隆表示,根據實際經驗,當事人常擔心自己沒有任何證據,講出來也沒用,但他常會鼓勵被騷擾的當事人,勇敢提出求助是第一步,即使沒有直接證據,當事人的陳述其實非常關鍵,律師也會盡力就事發當時的現場、相關人員去搜集資料。
障盟秘書長洪心平表示,身障者常遭遇表面上是善意幫助、實際上卻惡意佔便宜的騷擾行爲,且身障女性常因弱勢的刻板形象,被認爲「長這樣怎麼會有人要騷擾你」,遭到容貌與障礙的雙重羞辱,導致她們很少主動提出自己被騷擾的經驗。
洪心平提出3點呼籲,除了身障女性要勇敢站出來,政府也要提供足夠的心理支持、法律扶助來幫助身障者。首先是「配置適用的防身輔」,應以符合身障者需求來設計防身輔具,結合聲響、警報與定位功能的穿戴式裝置;接着是「提供諮詢支持」,政府應提供多元且無障礙的求助管道,得到社工支持服務或轉介心理諮商;最後是「提升司法人員的障礙意識」,例如提供聽障女性手語翻譯,協助無法蒐證的視障女性還原被騷擾事實,讓身障女性有勇氣進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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