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政策重大變革!獎勵不限20年期...將強推「多元輔導方案」
▲林務局舉行記者會宣佈將推「林業永續多元輔導方案」,現場展示木業木材品。(圖/林務局提供)
實施多年爲鼓勵林農植樹造林,每20年爲期,由政府提供每公頃60萬元獎勵金「獎勵輔導造林計劃」,將有重大變革。林務局今(15日)宣佈推出「林業永續多元輔導方案」,以獎勵輔導造林計劃爲基礎,依不同造林目標分流輔導,針對經濟林,增列疏伐撫育補助,以提高林木品質,且輔導獎勵期將不再只限20年。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說明,從106年宣示「國產材元年」至今,已輔導整合包括林業合作社在內的14個團體,合計經營範圍達1400公頃,並着手簡化鬆綁法規,降低林農申請伐採的等待時間與行政成本,同時着力於市場行銷,提升國產木材的形象與消費熱度,歷經2年努力耕耘,各合作社生產量都增加30%至40%,營業額提升15%至20%,且均新增僱用年輕生力軍。
▲林務局強調,輔導獎勵的期限也會視經營計劃,不再僅限20年。(圖/林務局提供)
林務局表示,「林業永續多元輔導方案」將進一步針對30公頃以上或經地方政府認定具有特色的林地,連結地方政府積極輔導林主,建立夥伴關係,持續整合林地擴大經營規模,導入專業團隊及林業技師協助擬定森林經營計劃,輔導林業生產合作社依不同的造林目標分流管理,永續經營。
林華慶說,也將成立林農服務單一窗口,協助林主整合相關申請,以友善環境的方式發展木竹材的全材利用、發展適地林下經濟、森林療愈、觀光遊憩、非木質產業等多元森林產業,發揮森林生態系多元服務價值。林務局強調,當前的林業發展藍圖重視環境永續與社區關係,必落實造林分區、分流輔導。
林務局強調,也增列生產設備與各項認驗證補助,引導林農整合並朝友善環境的產業結構調整。而輔導的經營目標也擺脫單一思維,除了林木生產,也納入森林遊憩、療愈與林下經濟等多元林產業;輔導獎勵的期限也會視經營計劃,不再僅限20年。至於位於環境敏感地區限制伐採的人工林,若不適合發展森林遊憩或林下經濟,也將研擬給予環境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