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黃金鼠啃咬!30天小象龜重傷 飼主留信失聯:求醫生大人救牠
▲飼主留信將重傷小象龜放在動物醫院外,人卻不見了。(圖/翻攝自彰化動物防疫所)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貼公告,昨(9日)傍晚有飼主將一隻出生大約30天、僅6cm小蘇卡達象龜連同信件偷偷放在動物醫院外,「飼養的黃金鼠將小龜咬成重傷了,希望醫生大人救救牠」,所幸經院方發現立即將牠送往特寵醫院醫療,如今已送回動防所,將調閱監視器請飼主儘快領回,否則恐觸動保法,將開罰15000元至75000元。
▲彰化動防所公告飼主儘快將小象龜領回。(圖/翻攝自彰化動物防疫所)
該名飼主將小龜放在小小的透明紅色塑膠盒裝,用筆記紙包着,並寫下「真的很抱歉!這隻蘇卡達陸龜不小心被我家那貪吃的黃金鼠咬成重傷了,還望醫生大人您大發慈悲救救牠好嗎?看牠這樣都走不了路了好可憐、好心疼!拜託您了,由衷感謝」,最下面署名只寫陸龜擁有者。
▲飼主留書請動物醫院救救卡達象龜。(圖/翻攝自動物醫院)
經動物防疫所初步瞭解,該只小卡達象龜出生大約30天,腳部遭到啃咬,傷痕累累,昨天傍晚大約6點左右,由飼主偷偷的放在醫院外面,感謝動物醫院緊急送往特寵醫院治療後,目前小龜已經在所內安置,並將持續治療,由於飼主沒有留下地址及姓名,並請儘快到所內領回,並負起飼主應負責任,否則將調閱監視器追查。
動防所強調,依動物保護法規定,飼主對所管領動物應提供適當食物、飲水及充足的活動空間,並提供妥善的照顧。若飼主棄養,依該法規定可處15,000元至75,000元罰鍰,若棄養致動物重傷或死亡,或5年內再次棄養動物2次以上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飼主留書請動物醫院救救卡達象龜。(圖/翻攝自動物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