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爆要候選人籤切結詐助理費 民衆黨高市黨部主委迴應了

李佳玲爆料今年4月馮啓彥曾要她簽署切結書,要求選上議員後每月提撥0.5到1個助理的費用,支付市黨部助理薪水,等同詐領助理費。對此,馮啓彥迴應,確實有請候選人簽署「同意書」,但內容並非李佳玲所言。(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民衆黨在此次高市議員選戰中全軍覆沒,黨內競選三民區市議員失利的李佳玲選後批評高市黨部主委馮啓彥私務繁重,應該爲敗選下臺負責,她10日再度呼籲馮啓彥立即辭職,並爆料在今年4月馮啓彥曾要她簽署切結書,要求選上議員後每月提撥0.5到1個助理的費用,支付市黨部助理薪水,等同詐領助理費。對此,馮啓彥迴應,確實有請候選人簽署「同意書」,但內容並非李佳玲所言。

李佳玲表示,馮啓彥今年4月曾要求她簽署1份切結書,內容包含第1點若順利選上議員後要捐款10萬元以上給高雄黨部、第2點選上議員後,議會助理必須留1個名額給高雄黨部的幹部、第3點選上議員後,每月要提撥出0.5到1個助理的費用,來支付高雄市黨部助理薪水。

李佳玲怒斥,對於第1點選上議員捐款她認爲沒有問題,但這無須以籤切結的方式處理,對於第2點她則認爲,若自己答應後,對她自己競選團隊內的人員相當不公平,最誇張是最後1點,馮啓彥指高市議員特支費較多,所以要求選上議員後撥出助理費用支付黨部助理薪水,根本就是要他們詐領助理費。對於這種違法的行爲,她毅然決然拒絕簽署該份切結書。

李佳玲不滿表示,當時馮啓彥質疑她不籤這張同意書怎麼確認會對黨忠貞,該不會議長選戰有人給500萬就跑票了吧?當時她心想,用市黨部主委的身份要求他簽署同意書,做出這種違法又違背良心的事情,難道就是馮啓彥口中的對黨忠貞?她也不禁想問,這些事情黨主席柯文哲知道嗎?民衆黨高層知道嗎?

對此,馮啓彥表示,當時他怕議員選上之後,在議長、副議長選戰跑票,爲了黨團可以順利運作,他確實有請李佳玲簽署同意書,希望承諾當選後會配合黨團運作,且他認爲當選後捐款跟任用自己人(市黨部內幹部)本來就合理,但針對李佳玲第3點指控他要求動用特支費這件事根本子虛烏有。

至於李佳玲近期2度公開要求馮啓彥下臺,對此,馮啓彥強調,選後他已經公開自我檢討,但柯文哲下令,選後先檢討選戰策略,不要急着抓戰犯,所有地方黨部主委一律留任到明年1月31號以後才交接,他也會盡忠職守留任到最後一刻,請李佳玲不要這麼急着連番發文,一直希望他趕快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