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轉40年…核三廠1號機明起停機除役 核電發電佔比降至約3%

運轉40年的核三廠1號機,將於27日停機,待除役環評通過後,正式進入除役階段。聯合報系資料照

運轉40年的核三廠1號機,將於27日停機,待除役環評通過後,正式進入除役階段。2023年核能發電佔比6.3%,隨着核三廠1號機依法在27日停機,核電比重將降至約3%。

爲穩定供電,因應核三廠1號機停止運轉,臺電表示亦已備妥新增電源,將由民營豐德電廠3號機(110萬瓩)頂上。

核能安全委員會26日表示,臺電將依運轉操作程序進行降載停機,核安會持續監督核電廠運作安全。此外,核三廠2號機運轉執照2025年5月屆期,核安會已要求臺電針對兩部機組狀態差異,強化電廠管理。

依照現行「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核電廠運轉執照有效期間最長爲40年,若期滿要繼續運轉,則應於執照屆滿前5年至15年申請換髮執照,核三廠已超過申請時限,1號機依法須在7月27日停機,2號機運轉執照將在2025年5月17日屆期。

核安會去年4月完成核三廠除役計劃審查作業。依臺電規劃,1號機於27日停機後,必要檢修工作,包含燃料移出爐心、安全有關設備檢修、緊急柴油發電機檢修等。

此外,核三廠除役環評程序還在進行中,須待除役環評通過後,核安會纔會依核管法規定核發除役許可,最快2025年5月間2號機停機後纔會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