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普洱: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再按首套房和二套房區分

據微信公衆號“普洱市人民政府發佈”3月20日消息,雲南省普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做好優化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政策的通知》。

放寬公積金的認定標準

通知提出,在普洱市行政區域內購房的,取消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需提供借款申請人家庭成員(含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繳存地和貸款申請地家庭的住房情況查詢證明。

普洱市原執行的政策包括,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需同時提供申請人家庭成員(含借款申請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繳存地、購房地、貸款申請地家庭住房情況查詢證明,以申請人家庭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住房套數進行認定。

現優化調整爲:在普洱市行政區域內購房的,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僅需提供申請人家庭成員(含借款申請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購房地家庭住房情況查詢證明,以申請人家庭成員在購房地名下實際擁有的住房套數進行認定。普洱市行政區域內的繳存人到普洱市行政區域外購房的,按照原政策執行。

本次優化調整的政策購房地範圍爲在普洱市行政區域內購房的繳存人家庭,即購房地爲中心城區(思茅區)、九縣。繳存人家庭須以本次所購自住住房作爲抵押物,不得使用其他房屋作抵押。

此外,借款申請人家庭成員在購房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均按首套房政策執行。住房套數的認定標準:繼續執行採用認房不認貸的方式確定。

借款申請人家庭成員在購房地名下成套住房套數,由當地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查詢結果。當地住房信息未整合的,由當地不動產登記部門和當地房管部門兩處同時出具查詢結果。

二套房與首套房同等最高貸款額度

文件要求,實行二套房與首套房同等最高貸款額度,借款人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爲60萬元;借款人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爲70萬元。貸款額度不再按首套房和二套房來區分,但首付款比例、貸款利率仍按原規定分首套房和二套房執行。

文件提出,取消提取和貸款間隔時限,開展即提即貸業務。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後,提取業務辦結即可申請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人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後,結清業務辦結即可申請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普洱市原執行的政策爲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後,次月即可申請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人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次月即可申請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此外,普洱市將進一步擴大異地貸款受理範圍,允許全國範圍內公積金繳存人在普洱市轄區內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不受戶籍和工作所在地限制,貸款政策與普洱本地繳存人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