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府設監督小組查緝非法傾倒廢棄物 情節重大送法辦

近期雲林縣土方濫倒案件增加,爲保障民衆權益,縣府研擬「雲林縣政府違法土方監督小組設置方案」,將成立違法土方監督小組,明訂各類違法行爲及各單位分工事項,加強違法土方查緝及明訂監督機制。(雲林縣府提供)

農地未經申請而擅自填土,恐違反區域計劃法或都市計劃法,可處罰6萬至30萬元,且農地移轉時可減免土地增值稅、贈與稅、遺產稅等,將因違規填土情形導致無法申請減免。(雲林縣府提供)

雲林海邊沿岸鄉鎮及聯外道路等因廢棄養殖魚池及農地多,容易遭不法業者傾倒廢土或棄置廢棄物,雲林縣政府針對有土方棄置或回填案件時均由相關單位立即前往確認有無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許可文件,進行查察。

因應近期相關案件增加,爲保障民衆權益,縣府特研擬「雲林縣政府違法土方監督小組設置方案」,將成立違法土方監督小組,明訂各類違法行爲及各單位分工事項,加強違法土方查緝及明訂監督機制,若情節重大或屢犯,不排除直接移送法辦。

近期縣府農業處接獲民衆檢舉水林鄉興南段有堆置剩餘土石方案,派員至該地段進行實地勘查,發現水林鄉興南段有11筆農地及口湖鄉後厝段有8筆農地,現況皆有違規填土之事實存在。

後續將由環境保護局協助比對是否已有通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在案資料,若無辦理資料者,將由環保局依權責辦理。而上述違規填土農地,農業處後續將依農業發展條例第69條規定辦理。

農地未經申請而擅自填土,恐違反區域計劃法或都市計劃法,可處罰6萬至30萬元,且農地移轉時可減免土地增值稅、贈與稅、遺產稅等,將因違規填土情形導致無法申請減免。

雲林縣警察局亦啓動車輛攔查強化作爲,針對進入縣境砂石曳引車執行攔檢,攔查重點包括清運車輛是否依規定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車輛承載物是否有滴水或污染道路路面情形、是否有防止廢棄物飛散、濺落、溢漏、惡臭擴散、超載等,對於未依規定之清運業者、車行等爲違規行爲,加強稽查取締,統計至今年9月共取締違反廢棄物刑事罰法案件計3件3人、行政裁罰共8件。

雲林縣府呼籲,取締非法傾倒廢土及棄置廢棄物爲當前重點工作,查獲是類違法案件將向上溯源追查業主、仲介及廢棄物清理機構並移請地檢署偵辦,不法業者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部門執法決心,決不讓不法業者濫倒廢棄物,一經查獲將依「雲林縣政府違法土方監督小組設置方案」辦理,杜絕非法,維護自然環境衛生及農漁產業發展。

縣府也呼籲民衆發現有疑似載運或棄置廢棄物,可以向環保局檢舉0800066666、0800556003或撥打110報案,共同打擊不法,保障縣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