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農水路用50年殘破不堪 張麗善籲中央超收稅收給農民活路
雲林縣長張麗善(前排左五)今(14日)與雲林縣鄉鎮市農會總幹事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中央以超收的稅收用於刀口上修繕農水路,給雲林農民一條活路。(周麗蘭攝)
張麗善在記者會中呼籲中央普遍照顧農民,看特定對象纔有補助對農民是不公平的。(周麗蘭攝)
雲林縣農地重劃超過60年曆史的農水路,迄今還有377公頃未更新,很多仍是坎坷的級配路面;重劃已50年之久的5213公頃也亟需修繕,中央僅補助每公頃25萬3000元遠不及成本,縣長張麗善呼籲中央以超收的稅收用於刀口上,給雲林農民一條活路。
建設處長李俊興指出,雲林縣1960年開始辦理農地重劃,60多年來完成7萬9950公頃,但當年灌溉渠道只能做土溝或V型溝,農委會20幾年前推動「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計劃」,雲林縣至今仍有377公頃未更新。
李俊興表示,雲林縣1971年至1981年重劃的農地還有5213公頃,很多都已殘破不堪,因不在「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計劃」方案內,農民經常陳情民代。
張麗善指出,營建物價不斷上漲,「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計劃」方案每公頃僅補助25萬3000元修繕費,原物料價格飛漲,加上農路必須更新爲柏油路與拓寬,補助費遠不及於工程費用,必須調漲至40萬元至45萬元。
張麗善說,這次中央超收4000億稅收,要拿1390億做所謂的「溫暖計劃」,其中211億元要做農田水利設施改善、農路基礎建設改善、漁港疏濬,她詢問得知補助只針對特定對象,她舉行記者會呼籲中央普遍照顧農民,看特定對象纔有補助對農民是不公平的。
農水署雲林管理處表示,該署考量營建物價上漲幅度,去年及今年已邀請各縣市政府會議研商2次,目前尚有部分地方政府包括雲林縣政府在內,尚未依限提供相關資料。
雲管處表示,張麗善縣長指每公頃補助經費25萬3000元多年調整,是指該署補助各縣市政府辦理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改善的補助項目,各縣市政府倘另有急要農路改善需求,可藉由該署補助農地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計劃經費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