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檢警成立「可疑帳戶預警中心」 第一時間鎖住詐欺集團金流
雲林地檢署與雲林縣警局全力打擊詐欺犯罪,21日在縣警局舉辦「可疑帳戶預警中心聯繫會議」,檢察官只要認爲帳戶可疑,即使沒有被害人報案,也可在第一時間鎖住帳戶資金。(張朝欣攝)
雲林地檢署與雲林縣警局爲打擊詐欺犯罪,成立「可疑帳戶預警中心」,從源頭管控金融帳戶、截斷詐欺集團的金流命脈,21日在縣警局舉辦「可疑帳戶預警中心聯繫會議」,檢察官只要認爲帳戶可疑,即使沒有被害人報案,也可在第一時間介入調查,即時鎖住帳戶資金,進一步主動守護民衆財產。
聯繫會議由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戴文亮、警察局副局長陳瑞金共同主持,高檢署臺南分署檢察長黃玉垣指導,主任檢察官黃立夫、刑大大隊長楊承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臺灣銀行、第一銀行、中華郵政等100多人與會,共同透過帳戶預警機制,阻斷詐欺集團的金流命脈。
與會者提出相關建議,檢警全力防詐,但詐欺集團也「與時俱進」,提領現金容易被注意,詐欺集團便要求被害人利用黃金存摺買黃金,再領出實體黃金交給車手。還有很多異常金流情況,被害人被詐欺集團洗腦,根本不願報警。透過檢察官即時鎖住帳戶金流或貴重物品,可有效減少民衆損失。
戴文亮表示,近年來電信詐欺犯罪已成民怨之首,依據內政部統計,今年10月,單日通報詐欺財損金額均達上億元,造成許多被害人傾家蕩產、生活陷於絕境。立法院今年通過打詐四法,不僅可作爲執法機關溯源懲詐偵辦利器,也給行政機關更多法源依據,讓行政機關、私人企業一起加入,從源頭防詐。
雲林縣警察局表示,雲林警方1月至10月與金融機構、超商合作,成功攔阻民衆遭詐騙的金額高達1億6803萬8110元,以往須有被害人警方纔能偵辦詐欺案,現在檢方、警方、金融機構3方合作,從銀行、郵局等金流源頭下手,發現有異時,不需要被害人報案,即可請檢察官即時介入,第一時間鎖住詐欺集團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