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產與一家銀行簽訂12億港元定期貸款融資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記者段文平)12月17日,越秀地產公告稱,與一家銀行簽訂了一項定期貸款融資協議,在融資協議條款下提供12億港元(或等值人民幣)定期貸款融資,貸款期限爲18個月,自融資協議日期起算。

公告稱,若公司控股股東越秀企業(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低於30%,或不再是公司單一最大股東,或不再對公司行使有效管理控制權,即構成違約事件。貸款人可宣佈所有債務立即到期應付。若發生有關違約事件,則貸款人可宣佈融資協議項下所有債項將立即到期應付。截至本公告日期,越秀企業實益擁有越秀地產已發行股份共約44%。

校對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