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駕駛不讓行人遭攔查 開車門3失聯移工跑了逮1人

林口分局員警在自強二街與粉寮路口,發現一部黑色自小客車未禮讓行人且轉彎未打方向燈,隨即上前攔停盤查,發現車上有數名外籍移工,處理員警先通報支援警力到場,惟過程中仍有3名外籍移工趁隙逃跑,警方已調閱監視器鎖定中。(翻攝畫面)

林口分局員警在自強二街與粉寮路口,發現一部黑色自小客車未禮讓行人且轉彎未打方向燈,隨即上前攔停盤查,發現車上有數名外籍移工,處理員警先通報支援警力到場,惟過程中仍有3名外籍移工趁隙逃跑,警方已調閱監視器鎖定中。(翻攝畫面)

28日晚間18時30分許,林口分局員警在自強二街與粉寮路口,發現一部黑色自小客車未禮讓行人且轉彎未打方向燈,隨即上前攔停盤查,發現車上有數名外籍移工,處理員警先通報支援警力到場,惟過程中仍有3名外籍移工趁隙逃跑,警方已調閱監視器鎖定中;另查證該車駕駛及另2名乘客身分,發現其中一名陳女爲失聯外籍移工,訊後移送新北市專勤隊,另對潘姓駕駛舉發交通違規。

警方表示,28日18時30分許,林口所同仁執行巡邏勤務,於林口區自強二街6號附近發現一黑色自小客車未禮讓行人及轉彎未打方向燈等交通違規,同仁遂上前盤查,過程中車內3位外籍移工乘隙逃跑,同仁現場控制車內駕駛及2名乘客並通知支援警力到場,帶返所查證身分。

經查證,其中1名26歲陳姓女子、越南籍,111年10月27日來臺桃園市龜山區工作,爲失聯外籍移工,全案移送新北市專勤隊。另對越南籍駕駛37歲潘姓男子舉發交通違規。未禮讓行人:道交條例第44條第2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轉彎未打方向燈:道交條例第42條,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林口分局林口所113年迄今已抓捕8名逃逸外勞,爾後亦將持續落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