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集團:境外債務重組將通過兩項並行程序實施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9月22日,遠洋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簡稱“遠洋集團”)發佈公告,宣佈其境外債務重組取得進展。
公告顯示,遠洋集團境外債務重組將按互爲條件的基準通過兩項並行程序實施,即遠洋集團根據公司法第26A部分實施的重組計劃(“英國重組計劃”),以及遠洋地產(香港)根據公司條例第670、673及674條實施的協議安排(“香港協議安排”)。
其中,英國重組計劃將涵蓋現有債務工具各組別的相關債權,而香港協議安排僅涵蓋現有銀團貸款及現有雙邊貸款(即A組債務)。
公告披露,就英國重組計劃的聆訊定於10月18日在英格蘭及威爾斯高等法院舉行,屆時將尋求英格蘭法院頒令召開範圍內債權人會議;就香港協議安排的聆訊定於10月31日上午十時(香港時間)在香港高等法院舉行,屆時將尋求香港法院頒令召開A組債務債權人會議,以考慮及酌情批准(不論有否修訂)英國重組計劃和香港協議安排。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