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保留地條例歧見多 全案保留送協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但多名委員對於如土審會職權、原住民族自治等仍有異見,因此最後決議全案保留送朝野協商。

據統計,現今原住民族保留地面積約有26萬餘公頃,而早期由於法令未完備,致生土地權利相關糾紛及爭議,過去原住民族保留地法規,僅有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及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對原住民族人土地權益保障不足,原民會因而提出「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盼推動土地權益法案立法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