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勞工欠薪有着落!  一次看懂墊償基金

▲遠航5日已向臺北勞動局申請大量解僱計劃,將解僱全公司528名員工預計5月4日起生效。(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遠東航空5日已向臺北市勞動局申請大量解僱計劃,將解僱全公司528名員工,預計5月4日起生效,而目前遠航從12月至2月所積欠的薪資資遣費等,也會從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償還。而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到底從何而來?被解僱勞工又將可以拿到多少墊償金

對此,勞保局今(6)日解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是由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事業單位(僱主),每月按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萬分之2.5提繳,也就是說,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概念比較像是全部的僱主一起把錢丟到「一個籃子內」,類似保險的概念,如果有一家事業單位出現破產、歇業問題時,就可先利用這筆錢來墊償,因此並不會動到勞工的錢,墊償所出的錢都是僱主們先前提撥的。

勞保局也說,勞工每個月薪水有多少,墊償基金就補發多少,但上限就是6個月,超過6個月的部分也沒辦法拿到相對應補償,除了工資外,新、舊制的資遣費或舊制退休金也都可從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中支出。

最後,勞保局也強調,會先拿出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補貼是爲了保障勞工權益,而這些支出的錢也會向有關事業單位追討,再加上目前勞保局已成爲債權的第一順位,一定會盡全力把墊償金追討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