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發帖吐槽公司“垃圾”被起訴

你會在社交平臺上吐槽工作上的煩心事嗎?有員工被拖欠工資,在某社交平臺吐槽公司“垃圾”,竟然遭公司起訴,法院判決亮了↓↓

員工被停職停薪後

發帖吐槽公司

小A(化名)是某運營多家品牌牙齒矯正門店公司的員工。

2023年2月,小A在某社交平臺發帖稱:公司差別對待員工,莫名其妙讓包括自己在內的部分員工停職停薪並拖欠賠償金,“是一家隨時要倒閉跑路的垃圾公司”。該帖點贊人數7人,收藏人數2人,評論人數10人。

此後,小A繼續在該社交平臺發帖,吐槽公司門店的牙齒矯正,爲流水線矯正,醫療人員行爲不專業。該帖點贊人數3人,收藏人數0人,評論人數12人。

除以上內容,小A還曾在帖子中,發佈公司牙齒矯正的治療計劃和風險告知書、知情同意書等,並在他人發佈的帖子下發表類似“吐槽”評論。

因被停職停薪,小A申請勞動仲裁,相關部門受理了此案。隨即,公司反訴小A在社交平臺發帖的行爲對公司造成名譽損失,雙方對簿公堂。

公司訴稱,小A在某社交平臺發佈的內容不實,對原告的經營、員工管理等情況存在諸多捏造,嚴重貶損原告名譽、主觀惡意明顯。訴請小A立即停止侵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同時賠償原告名譽損失、律師費。

小A辯稱,前兩次點贊觀看數、發帖評論數較少,不能據此證明公司的社會評價已降低。

法院:用人單位應

容忍合理的負面評價

法院審理認爲,本案的爭議焦點爲,小A在某社交平臺發佈的帖子或評價,是否侵犯了案涉公司的名譽權。

本案中,小A發佈的帖子、評論,時間集中於2023年2月份,起因系其與公司之間的勞動糾紛,上述帖子及評論,雖存在對公司的負面評價、用詞譏諷等,但內容基於一定的事實而發,與捏造、散佈虛假內容等侵害法人名譽的行爲有所不同。現小A該平臺賬號也已註銷。

同時,小A發佈的帖子點贊和評論數量並不多,因此所產生的負面影響較輕,公司亦無法證明其企業名譽因此而受損,以及社會評價因此而降低的事實,故上述發帖及評論的內容不足以構成侵害原告公司作爲法人的名譽權。

公司作爲用人單位,對於員工在合理範圍內做出的負面評價,應適當承擔容忍的義務。

最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來源:勞動報、工人日報、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