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端遙控引爆內湖軍用品店 檢警查出「揹包狂人」涉縱火持大麻起訴

劉男案發前曾進入店內試背後揹包。記者蕭雅娟/翻攝

33歲劉男曾是海軍陸戰隊爆破中隊中士退役,服役期間習得相關爆破技能,日前在臉書指控店家販賣的板凳包涉仿冒抄襲案,與店家有嫌隙,涉上網購買一對一遙控式點火器、含火藥成分之水雷,先行燃燒測試,發覺引發劇烈火勢,可造成巨大火勢。

起訴指出,劉男僅爲個人私怨,今年10月7日涉備妥盛裝混有汽油、黑火藥和遙控點火器等犯罪工具到翔穩軍品,趁客人較少時假裝選購商品,並趁店員不注意,把點火器等物,放在商店販售的揹包內離去,當晚8時許店員下班後,劉男開車行經店外,透過遙控器引燃火勢,造成店內商品迅速延燒,大量商品燒燬失去效用,足生公共危險。

幸好,北市消防局獲報到場撲滅火勢,救出受困5樓的2人,疏散2樓1人、4樓1人;火災鑑定報告認是人爲縱火,點燃爆竹煙火引燃汽油致起火燃燒。火調人員透過X光檢視現場燒燬殘骸,發現1臺「自行改良」帶天線電子儀器、4顆電池的焦黑遙控點火器,其金屬引線黏在揹包殘骸,揹包內燒熔的塑膠瓶蓋查出有紙管連接金屬引線,燒燬物中驗出含有汽油成分,點火器含有爆竹類煙火類火藥成分。

警方在案發後3天持搜索票、拘票在桃園楊梅山區住處查獲劉男,並起出點火裝置電子遙控器、電線、焊槍、鉗子、電火布等物證,同時還查獲大麻毒品3包,驗餘合計淨重14.9876公克及1組大麻煙油,劉男遭移送法辦後、羈押獲准。

劉男自稱,大麻是今年10月初在苗栗縣某音樂祭會場,向不詳外籍人士購買,但聲稱「不是我乾的」否認使用遙控點火引燃火勢。

軍品店人員證稱,當天只有劉男拿過起火的揹包,且劉男當天特別戴口罩、帽子喬裝,進門就走到角落放置包包處,透過身形特徵仍可辨識出他的身分,當時店員問他「先前索討物品是否拿到」劉男有迴應、抱怨後離去,店面打烊有將此事告知老闆。

監視器畫面指出,劉男拿取架上揹包,並在監視器死角將揹包放回架上,後續劉男車輛經過店面,店內角落突然起火燃燒。檢察官認定,劉男涉犯放 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築物未遂罪嫌、持有第二級毒品罪嫌,依法起訴。

警消在軍用品店找到遙控點火器。記者蕭雅娟/翻攝

內湖警方在桃園楊梅區逮捕涉嫌縱火的「揹包狂人」創辦人劉姓男子。記者蕭雅娟/翻攝

警方在劉男住處查獲點火裝置電子遙控器、電線、焊槍、鉗子等物證。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