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損失近5億!農業部公告4縣市漁產業全品項災害救助
農業部28日公告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及屏東縣市的漁產業全品項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圖爲農業部次長黃昭欽(中)今天上午前往高雄興達養殖生產區魚塭勘災,聽取受災漁民的心聲。(林雅惠攝)
凱米颱風襲臺,多縣市災情嚴重,農業部統計,各縣市農業產物及民間設施估計損失共21億8287萬9000元,其中漁產損失4億9683萬元。農業部28日公告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及屏東縣市的漁產業全品項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以減輕受災漁民負擔。此外,也提供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免息半年措施,全力協助漁民災後復養復建。
農業部漁業署表示,凱米颱風造成中南部各地養殖漁業災情,災損金額不斷增加,截至28日止,養殖漁業損失估計近5億元,漁業署28日上午邀集縣市政府及水試所等召開災損專家會議認定,第1批次公告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及屏東縣的魚塭養殖,包含文蛤(含工作魚)、石斑、鰻魚及其他養殖魚種、牡蠣養殖,包含平掛式、插篊式、浮筏式、延繩垂下式、棚架垂下式等品項,另因各地區養殖品項及設施不同,彰化縣、高雄市、澎湖縣等縣市政府在積水消退及實際瞭解後,請水試所配合縣市政府積極勘查並將依勘查情形,公告列入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災損地區與項目。
至於天災貸款,漁業署表示,已宣佈「農業天災貸款半年免息措施」,免息期間自今年8月1日起至明年1月底止,新舊貸款均免息,舊貸免申請,新貸覈准後即適用,且於半年免息期間,均免收保證手續費。
漁業署補充,將請農業部水產試驗所與邀集學者專家組成技術服務團,協助災後復養工作,加強技術輔導,指導養殖場衛生管理、疾病檢診及疾病預防等,加速進行勘災及提供受災漁民復養技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