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慕明赴陸政治協商?陸委會警告:刑責最高5年有期徒刑

記者婕妤臺北報導

新黨主席鬱慕明日前表態,新黨願意率先到大陸進行政治協商陸委會主委陳明通22日受訪時表示,如果去大陸參加民主協商會違反兩岸條例刑責最高五年有期徒刑,「我勸他不要以身試法、中華民國還是有法律的」。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圖/記者屠惠剛攝)

針對鬱慕明表態有意願赴陸政治協商,陳明通強調,「如果你去一國兩制民主協商,違反兩岸條例79條之一,刑責最高到五年有期徒刑,他自己知道啦,他一開始就知道,我勸他不要以身試法,中華民國還是有法律的。記者追問,是否要對鬱慕明喊話呼籲,陳明通表示,「我看報紙他說他要再看看」。

媒體提問,有沒有看過國民黨臉書粉專放上和平協議的說明圖片,陳明通說自己看過,「我是想說,他們有信心,但我們需要高門檻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