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華英案判決書披露3個細節

(原標題:餘華英案判決書披露3個細節)

落網兩年後,今天(10月25日)上午,人販子餘華英收到了第二份死刑判決書。

雖然結果一樣,但比對貴陽中院發佈的消息,長安街知事(微信ID Capitalnews)注意到,判決中有3個新出現的細節值得關注。

重審一審宣判現場

從11名到17名

2023年9月,貴陽中院一審認定,餘華英夥同龔顯良(已故)於1993年至1996年期間拐賣11名兒童。

2024年10月,貴陽中院經重審查明,餘華英於1993年至2003年期間夥同他人,共拐賣兒童17名。

簡而言之,餘華英的犯罪時間增加了7年。而且,此前公訴機關追加起訴餘華英拐賣李某等6名兒童的犯罪事實,得到法院的確認。

上述新增的6個被拐兒童,共涉及4起犯罪事實——2起是兩家同時被拐走兩個孩子,剩餘的兩家分別是在雲南的大理和麗江。

1993年2月28日,餘華英和龔顯良在安順市以去遊戲機室打遊戲爲由,把諶氏二兄弟哄騙到貴陽,將年齡較大不好賣的哥哥遺棄在一家遊戲機室,把弟弟帶到河北邯鄲賣給他人。

1994年10月7日,餘華英和龔顯良在安順市以去買好吃的爲由,把王氏兩兄弟從安順拐帶至河北邯鄲賣給他人。

在大理、麗江被拐賣的兩個孩子,均是由余華英的丈夫王加文拐走交給餘華英,再由余華英搭乘火車帶至邯鄲賣給他人。

王加文被點名

2023年9月,貴陽中院一審認定,餘華英夥同龔顯良在貴州省、重慶市等地物色合適的孩童進行拐賣。

2024年10月,貴陽中院經重審查明,餘華英分別夥同龔顯良、王加文(另案)長期在貴州省、重慶市、雲南省等地物色兒童進行拐賣。

簡而言之,餘華英的犯罪地點增加了雲南省,即上文提到的雲南大理、麗江兩起犯罪事實。而且,王加文也被列爲她的犯罪同夥。

王加文今年67歲,重慶大足區人,1990年犯盜竊罪被判刑6年,後從獄中脫逃。2002年、2003年,他和餘華英在雲南又拐賣兒童。

因涉嫌脫逃罪和拐賣兒童罪,今年9月,王加文在雲南省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法院受審。

主觀惡性極深

2023年9月,貴陽中院認爲,餘華英爲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其行爲已構成拐賣兒童罪,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予以嚴懲。

2024年10月,貴陽中院認爲,餘華英爲謀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共計17名,造成12個家庭骨肉分離,親情斷裂,有的父母爲尋找子女多年顛沛流離,抑鬱而終。餘華英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應予以嚴懲。雖有坦白,但不足以從輕處罰。

餘華英的主觀惡性極深,從受害人楊妞花的遭遇可見一斑。當時,5歲的她被餘華英以2500元的價格從貴州織金拐賣至河北邯鄲,餘華英則拿着錢去高檔會所裡消費。

2023年9月,被一審判處死刑,餘華英當庭表示上訴;2024年10月,重審一審被判處死刑,餘華英再次當庭表示上訴。她承認拐賣了17名兒童,只是自己處於從犯地位,情人龔顯良和丈夫王加文是主犯。

對此,公訴人表示不分主從次,拐賣,沒有拐就沒有賣,同樣沒有賣就沒有拐。

延伸閱讀

楊妞花:我也將上訴,我感受到這次她是真的害怕了

10月25日,餘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陽重審一審宣判,法院判處其死刑,餘華英當庭表示上訴。被拐當事人、案件民事原告楊妞花參與庭審後表示,她也將就賠償金額進行上訴,目的是能繼續跟進案件。另有受害家庭對極目新聞記者表示,“我們都相信正義必勝。”

“留她活着只會助長人販子威風”

據極目新聞此前報道,2022年6月,貴陽警方依據楊妞花提供的線索,將人販子餘華英抓獲,並查明其拐賣了楊妞花等11名兒童。2023年9月餘華英一審被判處死刑,她提出上訴。此後二審期間,警方又查明餘華英涉及其他的拐賣案,貴州省高院將案件發回重審。

2024年10月11日,此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開庭,檢方指控餘華英新涉及4起拐賣案,受害兒童達6名。這樣,共有12個家庭的17名兒童被餘華英從貴州、雲南拐賣到河北邯鄲。楊妞花作爲民事訴訟的原告參與了開庭,她提出了920萬元的民事賠償,“我知道餘華英可能1萬元也拿不出來,但我們要根據國家法律提出高額賠償,表明自己的態度,這裡面有我爸媽兩條命。同時,這也是震懾其他的人販子。”

2024年10月11日,餘華英出庭受審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10月25日,此案重審一審開庭宣判。24日晚,楊妞花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去年一審時餘華英就被判了死刑,如今查出多了6個被拐兒童,再次判死刑是理所當然,“留她活着只會助長人販子威風。”但由於還沒有拿到判決結果,楊妞花心裡還是很忐忑,而且她也在猜測餘華英會不會上訴。“她如果上訴我也理解,這是她的合法權利。但我更加相信法律,無論審多少次,死刑的判罰結果都不會改變。”

楊妞花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如果餘華英這次被判死刑後再次上訴,自己也會上訴。“我會就法院判賠的金額進行上訴。上訴不是爲了要更多的錢,她根本就沒錢可賠。我上訴是爲了能夠繼續以原告的身份跟進案件,她下次再狡辯,我可以繼續和她在法庭上對質。”

10月25日上午,餘華英乘坐的囚車進入法院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楊妞花還對極目新聞記者介紹,此前餘華英案几次開庭,她都是出席的唯一被拐兒童代表。而10月25日,還有一個被拐兒童諶江海也會出現在旁聽席上,這讓她感到高興,“終於不是我一個人了。”

1993年2月28日,6歲的諶江海和哥哥諶江海在貴州安順西郊公園附近,被餘華英去遊戲廳玩爲由帶至貴陽。因諶江華年齡較大不好賣,餘華英和情夫龔顯良將其安排在貴陽的一家遊戲廳打遊戲,而將諶江海拐帶至河北省邯鄲市賣掉。直到今年3月,諶江海才找到親生父母,他也是餘華英拐賣的17名兒童中最後一個被找到的。

10月25日早上,楊妞花和諶江海(右)在法院外接受採訪(視頻截圖)

“餘華英上訴,我也上訴”

25日上午9時許,楊妞花和姐姐手牽手進入法院,衆多尋親家長在法院外聲援她們。上午10時許,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認定餘華英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判決被告人餘華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餘華英當庭表示上訴。走出法庭,楊妞花被衆多尋親人和媒體包圍,她當場宣讀了判決結果。她還表示:“雖然做好了心理準備,但聽到法院再次判決餘華英死刑時,我第一時間眼淚就掉下來了。”

楊妞花介紹,幾次開庭以來,她這是第一次看到餘華英垂頭喪氣,雙手發抖,頭一直沒有擡起來。“我感受到這次她是真的害怕了。但她沒有任何道歉和認錯,只是當法官問她是否上訴時,她表示上訴,但沒有說任何理由。”

楊妞花表示,既然餘華英上訴,她也要上訴。和去年一審時一樣,法院再次判決餘華英給受害家庭各進行民事賠償3萬元,楊妞花將就民事賠償進行上訴,“上訴是爲了能以原告的身份繼續跟進案件,我們要跟蹤到有最終結果的那一天。”

貴州安順女子張榮仙的兩個兒子在1994年被餘華英聯手龔顯良拐賣到了河北邯鄲,30年後的今天,兄弟倆雖然已先後被找到,但還沒有回家和父母見面。10月25日上午,張榮仙也出席了庭審宣判,從法庭出來後,她告訴極目新聞記者:“證據這麼確鑿,這麼多受害家庭今天都來到了現場,餘華英上訴也不會改變結果,我們都相信正義必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