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電共生工程混入廢棄物 立委批:比綠能蟑螂更可惡

立委蔡易餘卻爆料雲林縣、嘉義縣皆有地主檢舉,有漁電共生業者將營建廢棄物混入漁電共生基礎工程,恐破壞土地,比綠能蟑螂還要可惡。(呂妍庭攝)

立委蔡易餘今安排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下鄉考察,並聽取經濟部能源局的簡報。(呂妍庭攝)

立委蔡易餘要求能源局、法務部硬起來,積極查緝不肖行爲。(呂妍庭攝)

座談會後,有地主向立委蔡易餘陳情,說自家土地疑似也被埋了廢棄物。(呂妍庭攝)

經濟部能源局在全臺六縣市推動漁電共生,嘉義縣立委蔡易餘卻爆料雲林縣、嘉義縣皆有地主檢舉,有漁電共生業者將營建廢棄物混入漁電共生基礎工程,恐破壞土地,比綠能蟑螂還要可惡,要求能源局、法務部硬起來,落實查緝不肖行爲。

蔡易餘今安排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下鄉考察,並與能源局長遊振偉、漁業署長張致盛、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隊長孫嘉慧、嘉義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王輝興等官員,在布袋鎮菜舖裡辦公處與基層座談,針對漁電共生施工過程有廢棄物混入進行檢討。

能源局表示,漁電共生申設程序裡的「農業設施容許」明白表示,工程土方應是適合種植農作物的土壤,不得爲沙、石、磚瓦、混泥土、營建剩餘土石方或其他有害物資,這部分在光電業者提出申請時即已說明清楚。

蔡易餘說,雖然法條有規定,但不肖業者會誤導地主,聲稱自己不是埋垃圾或爐渣,只是放磚頭、木材等營建廢棄物,強調漁電共生政策推動是想要創造三贏,不該有人亂搞、賺取暴利,非政策所樂見。

蔡易餘認爲,除了要辦綠能蟑螂,利用漁電共生埋廢棄物比蟑螂還要可惡,因爲土地會被破壞,造成的影響恐萬年久遠,不可恢復,請法務部落實查緝不肖行爲,並透露他手上已有云林和嘉義的檢舉資料,有地主因擔心身分曝光,不願詳述位置,但所提供的照片已清楚佐證,顯示真的有類似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