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突勸「好好愛自己」 真相太心碎!人妻哭討100萬撫慰金

臺中一名人妻透過朋友提醒,才察覺丈夫外遇多時,心碎向丈夫與小三提告索討撫慰金。(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女子結婚3年,某日突然被友人告知「要好好愛自己」,她才察覺黃姓丈夫經常深夜出門直至凌晨才返家,經委託徵信社調查始驚覺丈夫外遇張姓女子,憤而將2人告上法院求償撫慰金。臺中地院審結,判2人須連帶賠償4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妻主張於2017年間與丈夫結婚,婚後2人一起經營肉舖,但2020年12月底間,賴姓友人突然勸告她「要好好愛自己」,她留心觀察才發覺丈夫經常深夜出門吃消夜,直到凌晨3時許纔回家。

黃妻指出,後來賴姓友人證實丈夫外遇,她委託徵信社查證後,接獲丈夫與張姓女子出遊共宿的消息,丈夫還傳訊息要求要離婚,均讓她身心嚴重受打擊,處於精神崩潰邊緣,故依法向丈夫與張女請求連帶賠償100萬元。

對此,黃男聲稱,他與妻子工作忙碌,每日收拾完店鋪都已凌晨,且他與妻子價值觀念不合,身心俱疲,纔會前往張女住處聊天解悶,強調2人僅是朋友,不可能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的行爲;張女則辯稱,她與黃男認識數十年,情同姊弟,同稱共處一室僅是陪黃男聊天轉換心情。

臺中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黃姓夫妻檔的共同好友、即賴姓友人的證詞,賴男稱黃男曾於2020年間向他提到聯繫上以前的「老七ㄟ(臺語,意旨女友)」,他不忍心見黃妻奮力工作,老公卻在外亂搞,纔出言提醒對方等語。

法官認定,張女自稱多次聽黃男訴苦婚姻煩惱,顯見張女知情黃男已婚,但仍一同進出飯店,黃男還於深夜前往張女的住處過夜,均已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曖昧情愫,足以破壞他人婚姻生活美滿,認爲黃妻求償有理,酌情後判黃男與張女須連帶賠償4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