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81名少女拍不雅照分享同好 前臺大醫學院準研究生今入監

林和駿(本報資料照片)

前臺大醫學院準研究生林和駿誘騙81名少女提供裸照、猥褻不雅照,最高法院今年3月判囚定讞。臺北地檢署19日上午傳喚林到案,發監執行。檢方將聲請定應執行刑,由法院裁定林男要關多久。

林和駿從2014年到2017年間,透過臉書、即時通及LINE等APP通訊軟體,以張貼他人照片之帳號或僞以女性等方式,分別引誘使81名少女及未滿14歲的女童,以自行拍攝方式,各自制造裸露胸部、全身或裸露下體及猥褻行爲的照片或影片,傳送給林和駿。

林和駿爲與其他同好交換所蒐集之猥褻影像檔案,而於取得這些猥褻行爲的影像檔案等電子訊號後,以LINE或臉書通訊軟體上傳給他的同好,供人觀覽。

此外,林和駿透過LINE認識一名少女後,以邀約少女外拍賺錢爲由,在2016年誘使少女拍攝全裸照片,並撫摸少女胸部及私處。

高院斥責林男嚴重影響社會治安,考量本案被害人甚多,林男因本案無法就讀臺大研究所等情況,依引誘使兒童或少年製造猥褻行爲之電子訊號罪共82罪判處總計106年10月的刑期,另34個月刑期得易科罰金,最高法院只撤銷2罪,其他部分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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