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AirDrop狂傳下體照 數位化露鳥狂少了這證據超難抓

臺北捷運去年7月發生AirDrop性騷擾案,女子搭車時收到猥褻畫面,懷疑是對面的男子犯案而上前查看,男子則因心虛露餡遭逮。(圖/翻攝畫面)

蘋果公司隨建即連網路「AirDrop」近年被不少科技癡漢當成性騷擾工具,暴露狂不再躲於暗巷露鳥,而是將自己的下體照以「防疫小知識」檔案名稱爲掩護,隨機傳給附近女子,但AirDrop沒有電磁和電信紀錄,科技癡漢難被繩之以法,警方只能呼籲民衆使用手機時應注意網路安全設定,勿隨便開啓內容不明之郵件或訊息以避免受害。

本刊調查,捷運和公車等大衆交通工具已成爲科技癡漢犯罪的溫牀,他們將自己的猥褻照片用「防疫小知識」、「搭車注意事項」或「今日頭條」等名字爲掩護隨機發送,有人不小心接受就能滿足他們心中暴露的快感,有女子「一週就收到3次」,更有人因手機型號老舊而無法按拒絕接收,許多乘客遭猥褻照片轟炸而身心俱疲,但至今只有一人落網。

據瞭解,臺北捷運去年7月發生AirDrop性騷擾案,女子搭車時收到猥褻畫面,懷疑是對面的男子犯案而上前查看,該男子則拔腿就跑,讓女子更加確定是其所爲並立刻報警,警方則調閱監視器鎖定男子身分,將他依性騷擾防治法移送法辦。

但知情人士透露,AirDrop犯罪可說是標準的「低成本、低風險、高效益」,癡漢只需動動手指就能讓人崩潰,受害者只能強忍噁心報案,但筆錄時長動輒3、4小時起跳,且AirDrop沒有電磁紀錄,加害者只須立刻更改手機名稱就能躲避責任,大幅增添查緝困難,警方也只能提醒一般民衆使用手機時保護自己、注意網路安全。

捷警隊也建議經常搭乘捷運民衆可將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內的AirDrop設定勾選「只限聯絡人」,若發現陌生訊息傳送可拒絕接收,減少被騷擾機會。如若遭遇數位無線匿名傳輸圖文性騷擾,可先錄下記下週邊環境人物,並記錄接收檔案時間、車廂編號或車次班號等,並將接收畫面截圖存證後立即通知捷運公司站務人員、或報警處理。

警方提醒,使用AirDrop或藍芽功能隨機傳送不雅照,供周遭民衆接收,已涉違反散佈猥褻物品罪、《性騷擾防治法》,依法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及10萬元罰鍰;若傳送未成年猥褻照更涉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罰則更重。

警方提醒大衆勿接收來路不明的檔案,並將AirDrop調整爲只限聯絡人模式,避免在共同空間受到科技癡漢騷擾。(圖/李宗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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