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召站外送如意奶茶 三七仔遭監聽司機也慘了

楊男是應召站司機,負責搭載應召女子前往指定地點,與不特定男客從事性交易行爲,警方監聽陳男電話後查獲,依妨害風化罪遭檢察官提起公訴。(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南1名58歲楊姓男子,與陳姓男子(三七仔)是應召站成員,楊男是應召站司機,負責搭載應召女子前往指定地點,與不特定男客從事性交易行爲,警方監聽陳男電話後查獲,依妨害風化罪遭檢察官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依共同犯圖利媒介性交罪7罪各判4、5月不等,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55歲楊姓男子,與陳姓男子是應召站成員,楊男是應召站司機,負責搭載應召女子前往指定地點,陳男爲(三七仔),分別於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分別載送如意、奶茶等數名應召女子前往臺南市區內汽車旅館及飯店,分別以2500-4500元之價格與不特定男客從事性交易,以此等方式共同媒介性交易以營利。媒介成功部分總計獲得報酬6百元。

法官審酌,被告不思以正當職業謀生,竟參與應召站成員媒介性交之行爲,以手機爲聯絡工具,聯絡或載送女子至旅館從事性交易而圖利,對社會善良風俗危害非輕,依共同犯圖利媒介性交罪7罪各判4、5月不等,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