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業缺工有解? 林右昌:首波移工8月開放業者「有條件」申請

他進一步指出,申請業者必須是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等類別,並須符合3年內平均每年承攬工程達法定資本額10倍,且申請時須承攬在建工程,同時須聘僱一定人數的本國勞工,預估約有1,900家營造業者可受惠。

林右昌說明,現行營造移工僅限專案申請,如公共工程建造經費達1億以上,或是民間工程如都更、危老等具公益性案件經費達2億以上,方可提出申請。

林右昌強調,這次是「有條件」的開放,欲聘僱移工的綜合營造業及專業營造業,必須符合聘僱本國勞工總人數達 10 人以上、土木包工業達 5 人以上等條件;至於可申請移工人數的上限,將依業者爲本國勞工投保勞工保險人數的30%來計算。每月受理的案件,於次月統一辦理審查及公告核配情形。另通過移工申請的僱主,須依規定繳交每人每月3千5百元的就業安定費。

由於近年人力結構朝向少子化及老年化,各行各業皆面臨缺工問題,營造業也不例外,爲因應營造業人力結構改變,內政部營建署在兼顧保障本國勞工就業權益的前提下,在今年3月6日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第35次會議,提出引進移工方案,並獲同意採「定額」及具工程實績業者始得申請,申請引進的移工工作範圍以營造業者承攬工程契約的工程範圍爲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