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私人地除草噴有毒農藥無法管 臺南裡長籲訂自治條例

地主請來工人處理雜草叢生的空地,沒想到不是用除草劑,卻是噴灑有毒的除草劑。照/民衆提供

臺南市善化區蓮潭裡位於南科特定區L、M區內,吸引科技廠從業人員置產進駐,隨着南科發展,人口數持續增加,建案不少,但也有還未開發的空地,因而雜草叢生,沒想到地主們不是找人除草,竟是直接噴灑除草劑,不顧一旁就有住戶,噁心氣味飄散,居民受不了「簡直快窒息」並向對方反應,還遭嗆「不然你去告啊!」且這樣的地方還不只一處,里長陳紫晶向環保局申訴,卻被告知僅能勸導、無法開罰,讓她當場傻眼。

南市府發言人田玲瑚表示,依據「農藥管理法」規定,除草劑只能使用在農地上,非農業部覈准登記使用範圍,不得使用,違反者依農藥管理法第53條開罰1萬5000元到15萬不等罰鍰,本案市長黃偉哲已責成農業局積極查察,違法者依法開罰,至於相關自治條例,已有中央法規「農藥管理法」據以規範開罰,但是市府仍已責成環保局、農業局以及法制處等單位研擬推動。

陳紫晶說,裡內道路、公共場域由區公所派員打草,但私人土地只能由建商及地主自行管理,近期天候水氣充足,雜草長得特別快,地主也僱工處理,沒想到工人帶的不是除草設備,而是噴灑除草劑的設備,大剌剌地作業起來,農藥味隨着風勢飄到附近住戶家中。

居民受不了刺鼻味道,出門向工人反應,卻沒有好臉色看,還回嗆「不然你去告啊!」民衆只好回家緊閉門窗,出門等味道散了再回家,還有在家中帶小孩的媽媽抱怨,門窗緊閉,連冷氣都不敢開,甚至還有一處空地就離學校不遠處。

陳紫晶接獲民衆投訴後到現場,也被臭味薰到頭髮昏,撥打南市府環保局0800電話,環保局人員1個半小時後到場,回覆已經沒有味道,並表示目前相關行爲無法可罰,只能勸導,也讓陳紫晶相當無奈,上網查了相關資訊,才知道高雄市4年前就通過地方自治條例,非農業用地禁用除草劑,違者可開罰,但南市「查無相關法規」,讓她深感無奈,不知南市何時才能跟上。

除草劑在生活中是屬於常見農藥,比較爲人所熟知的是巴拉刈、嘉磷塞、固殺草等,近年在環保意識擡頭下,逐漸限縮以農用爲主,一般維護市容的除草工作,都以人工操作除草機作業,但因爲與噴灑除草劑成本差距太大,仍有不少人選擇後者。

其中農委會在2017年禁用巴拉刈,而除草劑帶有刺鼻臭味,若不慎觸碰依體質差異還會有嚴重過敏反應,也會污染環境,除了農藥管理法有相關規定外,目前還有宜蘭、臺北、高雄、花蓮等4個縣市訂出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罰鍰從5000元到10萬元不等。

空地旁就是一整排住宅,除草劑順着風勢飄入住家,居民苦不堪言。照/民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