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徵才 大學畢33k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徵求一名執行影視匯流、教育札根規劃推動工作及流行文化相關產業法規訂修的約僱助理,條件爲大學以上法律或大衆傳播相關科系畢業,月薪33K。
月薪33K
文化部人事處表示,此職缺爲一年一聘的約僱人員,月薪資33,908元,主要負責影視匯流、教育紮根等政策的規劃、推動,及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綜合法規訂修等工作;要求條件爲國內外大學法律、大衆傳播相關科系以上畢業,並具有公務機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6月2日截止報名
有意應徵者,請在6月2日前以通訊方式報名,並將個人履歷、學經歷證明文件及自傳等資料各1份,以A4紙張雙面列印依序裝訂成冊,寄至新北市文化部人事處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