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認了泄密罪 維基解密創辦人亞桑傑出獄搭機離英

維基解密創始人維基解密(WikiLeaks)創辦人亞桑傑(Julian Assange,見圖)已同意承認一項重罪指控,就涉嫌參與美國政府史上最大規模機密資料外泄案認罪,以免在美入獄。(美聯社)

最新提交的聯邦法院文件顯示,維基解密(WikiLeaks)創辦人亞桑傑(Julian Assange)已同意承認一項重罪指控,就涉嫌參與美國政府史上最大規模機密資料外泄案認罪,作爲與司法部達成協議的一部分,以避免在美國入獄,換取自由。

綜合外電25日報導,維基解密說,52歲的創辦人亞桑傑週一已離開英國監獄,並搭機離境。維基解密並說,亞桑傑在英國2x3米的隔離牢房內1天待上23小時,爲期超過5年,如今很快就能和妻子史黛拉(Stella Assange)及兩個兒子團聚。

根據新協議條款,美國司法部檢察官將爲他求處62個月的刑期,這相當於亞桑傑在倫敦監獄中爲抗爭引渡到美國而服刑的時間。而認罪協議將計入這段已服刑時間,讓他能結束在英國的監禁,並返回祖國澳洲。不過,這項認罪協議仍需獲得聯邦法官批准。

亞桑傑因涉嫌參與資料泄露案,曾面臨 2019 年起訴書中的 18 項指控,最高可判處 175 年徒刑,但不太可能被判處全部刑期。許多新聞自由倡議者主張,對亞桑傑提出刑事指控是在威脅言論自由。

美國當局一直在追查亞桑傑,因爲他在 2010 年和 2011 年發佈了陸軍前情報分析員曼寧(Chelsea Manning)提供的機密軍事記錄。美國官員說,亞桑傑慫恿曼寧,獲取了數千頁未經過濾的美國外交電報,這可能危及機密消息來源、與伊拉克戰爭相關的重要活動報告,還有關於關塔那摩灣被拘留者的信息。

近幾個月來,美國總統拜登總統暗示,可能會達成一項由澳洲政府官員推動的協議,將亞桑傑遣返澳洲。據知情人士透露,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和司法部官員反對任何不包括讓亞桑傑認重罪的協議。而英國法院上個月裁定,亞桑傑有權就反對被引渡到美國的最後挑戰提出上訴。多年來,他一直避免在美國因被指控的罪行而受起訴,這對他長期的奮鬥而言,可說是一次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