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民怨一排機車停白線外是開什麼單?中警說明瞭
民衆在臉書爆料公杜PO文抱怨,員警昨天在臺中市大雅區學府路連開多張機車罰單,是擾民行爲,警方今天說明,機車停在工地大門影響人車出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依規定開罰,民衆的PO文也引來正反面留言,許多網友打臉PO文者說,警察做事也罵,不然是想怎樣。
民衆在臉書爆料公社PO文和影片說,一名警察在大雅區學府路開機車罰單,民衆質疑這樣也可以開罰,還叫他自己去申訴,抱怨這是擾民。
大雅警分局今天說明,民衆網路貼文對於員警舉發違規停車有所疑義,經查證,此案是接獲民衆報案檢舉,經到場處理,發現數輛機車妨礙工地大門人車出入,已經導致工地的工程車輛無法進出,遂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5款規定「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依法舉發,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表示,一般而言,15公分路面邊線外停車並不違法,但是如果是別人的通行出入口則不可以停放,否則就會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的問題。
民衆在臉書爆料公杜PO文抱怨,員警在臺中市大雅區學府路連開多張機車罰單,是擾民行爲,警方今天說明。圖/取自臉書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