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林口51歲女開黃色保時捷鬼切擦撞旁車 警:最高罰1800

蘇姓女子昨天下午駕駛一輛保時捷跑車,行經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變換車道不慎,擦撞張女所駕駛休旅車。事故雙方駕駛沒有酒駕、沒人受傷,肇因待查。林口警方表示,肇事駕駛未依規定駕車,最高開處1千8元罰鍰。

據瞭解,蘇姓女子(51歲)昨天下午1時許,駕駛一輛黃色保時捷718跑車,沿着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一段內側車道往桃園方向行駛,途中行經文化三路一段107號前突然向右急切外側車道,不慎擦撞張女(24歲)所駕駛休旅車。

警方獲報趕抵,雙方沒有酒駕、現場沒有人受傷,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還原事故現場釐清肇事原因;另蘇女變換車道未禮讓直行車部分,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4款之規定,汽車駕駛人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開處600元以上1800以下罰鍰。

蘇姓女子昨天下午駕駛黃色保時捷,人車在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一段變換車道不慎擦撞旁車,警依法開罰。記者曾伯愷/翻攝

蘇姓女子昨天下午駕駛黃色保時捷,人車在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一段變換車道不慎擦撞旁車,警依法開罰。記者曾伯愷/翻攝

蘇姓女子昨天下午駕駛黃色保時捷,人車在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一段變換車道不慎擦撞旁車,警依法開罰。記者曾伯愷/翻攝

蘇姓女子昨天下午駕駛黃色保時捷,人車在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一段變換車道不慎擦撞旁車,警依法開罰。記者曾伯愷/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