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環團指不該被少數縣市拖延 國土計畫法應如期上路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靖庭(右)、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左)出席記者會,認爲國土計劃不應被少數縣市延宕。記者林澔一/攝影
環保團體上午在立法院審查「國土計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前舉行記者會,指全臺22個縣市已有近3分之2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已函報內政部審議,認爲國土計劃如期上路根本不成問題,國土永續發展秩序的逐步落實不應被少數縣市延宕。
立委林淑芬表示「國土計劃法」明確規範保障既有合法權利及允許土地使用,即便土地被畫入國土保育地區,現有合法建築物仍可維持使用,只要屬「區域計劃法」中的農牧用地、養殖用地及鹽業用地等,未來仍可依「農業發展條例」申請興建農舍。林淑芬說地方政府不能只看到眼前,應該要有長遠規畫,至少規畫出5年所需城鄉發展發空間而非個案變更。若不敷使用再通盤檢討,規畫下個5年城鄉發展發地區。
地球公民基金會與立委林淑芬(右三)、伍麗華(中),上午在立法院審查「國土計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前舉行記者會。記者林澔一/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