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債券附買回交易額 放寬

銀行局副局長童振彰表示,目前有八家在臺外銀承作RP等相關業務,依現行規定,所有RP交易不得逾銀行覈算基數30%,這八家外銀6月底覈算基數858億元,30%限額即257億,額度並不大,但開放之後,八家外銀即日起,與自家母行、外國總行、區域總部等進行背對背RP交易,即可不受限。

聯準會(Fed)近一年來持續升息,法人戶與銀行對作RS,以籌措美元的需求增加,尤其是壽險公司會以其投資的債券,透過RS,向銀行調度美元,支應保單給付等現金需求,而銀行一般需跟海外總行或區域總部背對背做RP,拿到美元提供客戶。

現行兩道限額,一是銀行承作RP,不得超過銀行覈算基數的30%;二是與單一海外關係企業買賣及交易總餘額,不逾銀行覈算基數10%,與所有海外關係企業不得超過20%。童政彰表示,由於外銀在臺分行覈算基數低,當保險公司有需求時,僅承作一、二筆就會超限,因此外銀在臺分行目前都沒有承作這項業務。

童政彰指出,這次放寬主要是外銀建議,希望爭取此項業務,現行壽險公司多是找國外銀行承作RS調度美元;修正後等於提升在臺外銀的競爭利基,保險公司可以手中債券,找在臺外銀做RS,外銀再跟總行做RP籌得美元,將此業務留在境內。國銀因爲覈算基數較高,基本上不太有觸及上限的問題。

據銀行局統計,約有八家在臺外銀受惠,包含美國銀行、德意志銀行、大通銀行、法巴銀行、法國東方匯理銀行、瑞銀、荷蘭安智銀行、澳洲的澳盛銀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