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新資本計提法開放申請 7銀行擬改採新法

童政彰指出,申請銀行要符合資產規模達新臺幣2.5兆元、財務健全性與守法性條件者,還要符合計算方法說明所定的最低作業要求。舉例來說,巴塞爾有產出下限規定,採用IRB法者的風險性資產不能低於採用標準法計算出來權數的72.5%,即假設風險性資產從100降到60的話,只能算72.5,以避免使用IRB法者的適足率大幅跳增。

童政彰指出,有意願改採IRB的有:合庫、一銀、富邦、國泰世華、兆豐、中信、玉山銀等7家,而土銀、臺銀、華銀、彰銀、臺新銀雖符合資格,但尚未表達意見。

依時程,若首批7家銀行趕在第一梯次的2024年6月底前提出申請,且順利審覈通過試辦一年,最快2026年第2季,就有銀行的資本適足率可採用IRB法。

童政彰指出,IRB法與「標準法」的差異是,計算風險權數更精細,銀行需備有更精進的風險管理能力與政策,也需投入更龐大建置成本,包括充足資料庫、系統、資料也需做轉換。

金管會採分階段進行審查,包括初審、複審、實地審查及試辦(原則爲1年)等階段,預估於1年10個月內完成審查(含完成試辦),並將審查決定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童政彰指出,業者在試辦一年期間,仍得用「標準法」申報資本適足率,試辦過了還得經銀行內部法遵、稽覈認可並提報董事會,最後再經金管會覈准纔可適用,適用IRB者,需同時對外公告用標準法計算出來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