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男自稱龍王要信徒飲「龍精」 夫妻分判27、22年

男子蘇建華(中)自稱「龍王」,與妻許雅筑(左一)涉詐騙、猥褻性侵女信徒,今遭判處27年6月、22年徒刑。(葉德正攝)

(11:45新增判決原因)男子蘇建華宣稱自己是「龍王」,透過妻子許雅筑專挑初出社會的年輕女子騙財騙色,女子若晉身爲「龍女」,得跟他締結婚約供他逞欲,爲求好運龍女還得跪飲「龍精」,更有人爲龍王結紮並簽下數百億元本票。新北地院8日宣判,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詐欺等罪嫌,判決蘇建華27年6月有期徒刑,其中2年6月可易科罰金;許雅筑則遭判22年有期徒刑,其中2年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曾在鍋貼店「四海游龍」當過店員的蘇男,在妻子許女懷了第二胎後,沒錢的兩人開起神壇「龍神居」,向女信徒慌稱蘇被「萬帝龍聖王」、「鋼龍王」、「鷲獅龍王」等不同龍王附身,擁有消災解厄的能力。

女信徒透過網路與口耳相傳,對蘇深信不已,願意全裸供蘇男「開咒」猥褻,並支付大筆款項,若信徒晉身龍女,須與龍王締結婚約,還得簽下與龍王性交的「龍恆教育」。

龍恆教育內容包括時間須在40分鐘內,女信徒應替龍王「吸附」龍根使其硬長,其中性交的龍福報有35%;口交龍福報則有80%以上,不少女信徒認爲龍精珍貴,連不小心噴到鞋子的精液,還會搶着舔乾淨,完事後還得跪拜才能離開。對此許女還對蘇男戲稱「你躺着賺」。

被害女子年紀約19到32歲間,社經地位不高,有人迷信到月薪2萬4000元,竟捐了2萬元給龍王花用,願意結紮以免生出龍種,更穿性感衣物跳舞服侍龍王,還陸續簽下數百億本票。

蘇男從信徒手中共詐得164萬元,此案曝光後,被害信徒才發現蘇佯稱會把錢拿去捐款,其實每次只捐100元到1000,其他的錢除自己花用,還拿去嫖妓,氣得哭出來。

蘇、許二人審理時,辯稱是這些女子相信蘇能幫忙改運,主動請蘇協助,事前也有解說收費方式,並非詐欺,所有開咒過程都經過女子同意,且部分女子因爲常來開咒與蘇產生感情,纔會主動發生關係。

但合議庭認爲,人遭逢感情、健康與感情等挫折,心思容易受到影響,認爲蘇、許2人利用這些女子急迫無助的心理狀態,並非屬於自由意志的男歡女愛,認爲蘇、許2人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重判兩人各27年6月與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