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保險合規之路走偏

保險中介領域又一人被紅牌罰下。9月25日,北京商報記者瞭解到,因對深圳拓博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拓博保險代理”)拒絕或妨礙依法監督檢查負有責任,深圳市一正保險公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正保險公估”)實際控制人張大力被禁止終身進入保險業。不止於此,張大力因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需要關注的是,張大力不僅曾擔任一正保險公估董事長、總經理,還是該公司的控股股東,持股比例達92.42%。

在業內人士看來,實控人作爲公司的核心決策者,其行爲和決策直接影響到公司的經營方向、戰略規劃和日常運營。保險中介公司的實控人以及控股股東被終身禁業和判刑的情況並不常見,一旦發生,或對公司的經營產生間接影響。

實控人被禁業、判刑

9月24日,一正保險公估發佈的公告顯示,公司實際控制人張大力對深圳拓博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拒絕或妨礙依法監督檢查負有責任。依據《保險法》,禁止公司張大力終身進入保險業。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當前,深圳拓博保險代理在保險中介市場已“查無此人”。9月9日,深圳金融監管局發佈的信息顯示,該局依法註銷深圳拓博保險代理《保險中介許可證》。

《保險中介許可證》註銷的原因與拒絕或妨礙依法監督檢查不無關聯。8月底,深圳金融監管局發佈的信息顯示,經查,深圳拓博保險代理存在拒絕或妨礙依法監督檢查行爲。根據《保險法》規定,深圳金融監管局決定吊銷深圳拓博保險代理保險中介許可證。

深圳金融監管局決定對張大力實行禁止終身進入保險業行政處罰的背後,張大力作爲深圳拓博保險代理的實際控制人及單位行賄罪的直接行爲人,對該公司拒絕或妨礙依法監督檢查負有直接責任。

在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看來,保險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應嚴格遵守《保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合規經營。需要積極配合監督檢查,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機制等,通過這些措施,保險中介機構纔能有效降低合規風險,保障公司的穩定運營和長期發展。

與此同時,張大力還被判刑並被處以大額罰金。今年7月,一正保險公估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張大力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0萬元。

“上述刑事判決及裁定涉及事項與本公司無關,未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一正保險公估在上述公告中表示。

對於上述情況的應對措施,該公司也表示,將不斷提高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人員的法律與合規意識,並加強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培訓與學習,杜絕此類事件的再度發生,確保各項經營工作合規合法。

據瞭解,一正保險公估於2004年11月15日批准成立,總部設在深圳市,於2017年6月在新三板掛牌。

控股股東或易主?

從股本結構來看,2024年半年報顯示,一正保險公估實際控制人張大力持有該公司92.42%股份。該公司的第二大股東、第三大股東分別爲王沛鑫、馬清洋,持股比例分別爲4.55%和3.03%。

南開大學中國公司治理研究院金融機構治理研究室主任郝臣表示,保險公估公司是我國保險市場上的重要機構,按照《保險公估人監管規定》的要求,應當依法採用合夥或者公司形式。上述公估機構採用了公司制形式,因此存在公司股東以及實際控制人。不過,在新《公司法》實施之前,實際控制人往往是指隱藏在公司股東之後的、能影響公司決策的主體。

“保險中介公司的實控人被禁業和判刑的情況並不常見,一旦發生,對公司的影響是深遠的。這種情況可能損害公司的聲譽和信譽,導致客戶流失和業務下滑。同時,實控人的缺席也可能影響公司的戰略規劃和業務發展。”業內人士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在張大力被禁入保險業後,其作爲一正保險公估第一大股東的身份或受到一定影響。具體而言,可能無法再直接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和管理,這可能導致公司治理結構的調整。

記者注意到,張大力曾是一正保險公估董事長、總經理,其中,董事長的任職期爲2015年11月至2021年10月;總經理的任職期爲2015年11月,終止日期爲今年4月2日。今年4月,一正保險公估公告稱,任命劉紅爽爲公司總經理。據該公司今年8月發佈的2024年半年報信息披露,張大力與董事長、總經理劉紅爽是夫妻關係。劉紅爽於2022年5月16日起任該公司董事長。

那麼,一家保險公估公司的實控人被禁入保險業,是否意味着該公司的實控人將進行調整?

郝臣表示,在一般公司治理領域,禁止終身進入主要是指相關人員不得擔任董監高或者從事相關業務,一般並不直接影響實際控制人資格或身份。需要注意的是,根據《保險公估人監管規定》第九條的規定,公司形式的保險公估人,應當有8名以上公估師和2名以上股東,其中三分之二以上股東應當是具有三年以上從業經歷且最近三年內未受停止從業處罰的公估師。如果不符合上述監管的規定,則可能帶來實際控制人的變更調整。

“實際控制人對一家機構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目前已有公司治理領域研究文獻多數支持一家公司要有實際控制人,儘管存在實際控制人可能會帶來關聯交易等‘掏空’或‘利益輸送’行爲。在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治理實踐中,5000多家上市公司中,僅有200多家沒有實際控制人。”郝臣補充表示。

那麼,如果涉及到需要更換實控人,保險中介機構需要做好哪些銜接工作?付建表示,需要做好財務、人員、業務等的交接,確保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能夠順利進行,同時,注重信息披露,及時維護好股東等的利益。

分支機構連收罰單

一正保險公估屬於保險中介行業的機構,該公司主要從事保險標的承保前的檢驗、估價及風險評估;對保險標的出險後的查勘、檢驗、估損理算及出險保險標的殘值處理;風險管理諮詢等。

業績方面,該公司上半年營業收入2078萬元,同比上升6.89%。與去年上半年盈利1.54萬元不同,該公司上半年虧損30.47萬元,淨利潤同比下降2412.01%。

對於營收同比增長、淨利潤同比大幅下滑,該公司表示,主要原因是受公司加大了業務推廣,公司業務量略有上升。

此外,今年上半年,該公司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有所增長,其中,管理費用400.51萬元,同比上升25.56%。針對管理費用有明顯的漲幅,該公司表示,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公司相應管理開支有所增加。

從行業視角出發,付建認爲,保險中介領域淨利潤大幅下降的原因可能有市場競爭加劇,成本上升,新業務拓展不力等。因此,可以採取拓展業務領域,優化成本結構,加強風險管理,提升服務質量等提高盈利能力的舉措。

2024年半年報顯示,一正保險公估目前在全國設有17家分公司。需要關注的是,該公司在2021年因超出備案的業務範圍從事業務活動被罰後,2023年、2024年,該公司的分公司再度因業務開展的相關問題收到罰單。2024年,一正保險公估杭州分公司因未依法開展保險公估業務被罰;2023年,該公司大連分公司因委託未通過本機構進行執業登記的個人從事保險公估業務被罰。

在業內人士看來,當前嚴監管的背景下,監管力度不斷加大,如果一家保險中介機構接連出現違規問題,則反映出其內控水平有待提升。對於保險中介機構來說,一紙罰單的背後,根本原因在於經營理念待改變。因此,合規經營要真正落實,一是要改進以“規模論英雄”的導向,堅持長期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理念。二是培育合規文化,提升內控合規在公司的地位。三是進一步完善內控合規流程,尤其是銷售環節的內控,發揮第一道防線的作用。

北京商報記者就實控人被禁業等相關問題致函採訪一正保險公估,但截至發稿,該公司未進行回覆。

北京商報記者 胡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