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元推動電子書計次借閱 業者籲買斷納補助

立委邱志偉(中)30日偕同出版業代表及專家學者30日舉行「紙本書公共出借,電子書擴大補貼,全民閱讀不設限」記者會,呼籲文化部推出「擴大圖書館電子書計次借閱」政策,也應儘速研議將買斷式電子書納入政策範圍。(姚志平攝)

爲促進電子書產業發展,文化部預計投入1億元推動「擴大圖書館電子書計次借閱」政策,立委邱志偉30日協同出版公協會代表、專家學者開記者會,擔憂該政策會取代「紙本書公共出借權」,呼籲應將買斷式電子書納入補助範圍,除保障閱讀者的權益,也應保障創作者權益。

邱志偉指出,根據教育部公出借權政策統計,2022年補償酬金僅發放29萬餘元,比2021年40多萬元,減少逾10萬,執行成效不如預期。但公共出借在國際行之有年,各國政府以此保障本土創作和出版,臺灣也應延續正確的政策方向,檢討如何優化推廣,而非放棄。在出版寒冬的近年,應是既要讓閱讀風氣能蓬勃,另一方面也要考量是否會傷害B2C電子書銷售。

公共出借權試辦階段只適用兩家國立圖書館,僅佔全臺總借書率3%,申請手續繁雜,不論作者或出版社申請意願都不高。圖書發行協進會理事長李再星指出,文化部投入1億元預算推動「圖書館電子書計次借閱」是美意,但只在計次模式上加碼,佔不到整體電子書品項的4分之1,對書市造成的衝擊可能比協助來得大,呼籲成立電子書零售觀察小組。

目前公共圖書館採購電子書模式有兩種,一種是買斷,每次約買3個copy數,另一種是依讀者的閱讀計次付費,每次12元,3元給平臺業者,9元給出版社,出版社再將9元的25%至30%付給作者或版權方。

出版公會全聯會副理事長陳濬升指出,補助計次電子書的本質是「授權費」,與紙本公共出借權本質的「補償酬金」不同,不應以補助授權費取代補償酬金。

政大教授邱炯友也指出,公共出借權的精神必須建構在「紙本書」和「照顧作家」的原則下,才得以展開後續「數位出借權」的發展,補助應將買斷納入,才較能保障創作者權益。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司長楊婷媜迴應指出,在推動電子書計次借閱前,已與縣市政府和產業溝通,希望鼓勵圖書館購藏更多書籍,並讓出版社可以拿到圖書定價的7折以上,至於公共出借權屬於教育部的權責,後續也會跟教育部再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