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候診室抽菸遭制止 男持水果刀揮舞嚇人結果慘了

臺北市1名胡姓男子,去年12月5日上午,在北市聯合醫院忠孝院區候診區抽菸,遭民衆制止,因而拿出水果刀揮舞,嚇壞在場民衆。(翻攝畫面)

臺北市1名胡姓男子,去年12月5日上午,在北市聯合醫院忠孝院區候診區抽菸,遭民衆制止,因而拿出水果刀揮舞,嚇壞在場民衆。(翻攝畫面)

臺北市1名胡姓男子,去年12月5日上午,在北市聯合醫院忠孝院區候診區抽菸,遭民衆制止,因而拿出水果刀揮舞,嚇壞在場民衆,警方獲報將其逮捕送辦,法院依恐嚇公衆罪,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胡男在南港區忠孝醫院1樓檢驗科前等候區抽菸,遭一旁民衆制止,因此心生不滿,從外套中取出水果刀在手上把玩,甚至持刀指向其後方、背對他坐在椅子上的人,又將刀朝他前方的人揮舞,最後將刀置放於公衆往來所得見之檢驗科前椅子坐墊上,而以此等加害生命、身體之事恐嚇公衆,致生危害於公安。

法官審酌,被告爲智識成熟之成年人,僅因在醫院內抽菸遭人制止,即在民衆得以進出之醫院,以前揭方式恐嚇公衆以宣泄情緒,使公衆因此感受到不安與恐懼,公共秩序遭受破壞,所爲誠屬非是;惟念其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恐嚇公衆之手段,依恐嚇公衆罪,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