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搭訕病患 假中醫賣15萬不明藥酒下場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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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姓男子、李姓男子與廖姓女子2019年7月間合夥詐騙女病患,假冒中醫販賣一罐15萬的不明藥酒,新北地院近期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分別判李男、廖女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3年;蔡男有期徒刑6月。(蔡雯如攝)

蔡姓男子、李姓男子與廖姓女子2019年7月間合夥詐騙女病患,廖女先到馬偕醫院搭訕女病患,詢問其病因後,將其帶到臺北市士林區的假診所,李男假冒中醫,販賣一罐15萬8000元的不明藥酒給病患,並聲稱能改善身體狀況。新北地院近期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分別判李男、廖女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3年;蔡男有期徒刑6月;並沒收作案藥酒,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廖女2019年7月在臺北市中山區馬偕醫院以「王小姐」身份搭訕病患,詢問病患就診原因後,謊稱曾有長輩生病後,前去找一位中醫師,買藥酒後就可治癒。並將被害人騙至李男承租在臺北市士林區葫蘆街上的租屋內,3人在明知李男沒有合法中醫師資格,依舊幫病患進行醫療業務,還賣給對方一罐不明成分的藥酒。

3人幫助將自制假藥酒搬至病患住處,該名病患也交付15萬8000元給蔡男,蔡男後續再將款項交給李男,3人將贓款均分,其中廖女與李男各得7萬8000元,蔡男得2000元,直到病患家屬察覺異樣、報警處理,犯行才曝光。

合議庭認爲,廖女等人沒有行醫資格、能力堪憂,更沒有受到主管機關監督,無法妥善保護病患權益,特別是所販售的藥品未經主管機關覈准,成分、療效不明,消費者服用後,造成的風險難以想像。

不過,考慮3人在法院審理時均已自白認罪,且均與病患達成和解,賠償15萬8000元,因此判李男、廖女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3年;蔡男有期徒刑6月;並沒收作案藥酒,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