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議會如廁 遭NONO闖入「揉胸熊抱」!她拿電擊棒回擊

藝人NONO曾闖宜蘭議會女廁,對着女子揉胸熊抱,慘遭電擊棒反擊。(圖/中時資料照)

去年藝人NONO(陳宣裕)遭到多名女子控訴性侵、性騷,今(17)日士林地檢署偵結,其中5案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訴,2案不起訴處分;據起訴書,陳宣裕曾對着被害人說「看妳叫得那麼慘,這次就先放過妳」、「有沒有看過那麼大的」、「要不要跟我打X?跟我打X很爽」。

士檢今日偵結,認定7名被害人中有6人受害,陳宣裕涉犯3次強制性交罪、2次強制性交未遂罪、2次強制猥褻罪,建請法院加重其刑。另臺北地檢署不起訴2案,臺灣高檢署日前發回北檢續查,北檢因2名被害人要求,上月已向高檢署聲請移轉士檢偵辦。

據起訴書指出,陳宣裕於2008年5月和A女在百貨公司認識,並邀約吃消夜,甚至以藝人身分將對方載至內湖住處,並趁機親吻、磨蹭、摸下體,而A女也趁着他開燈之際,傳訊給友人求救並逃離現場;另外2010年5月,B女受陳宣裕至房內,她爲了避免得罪演藝圈前輩,再加上陳宣裕女經紀人保證「不會有人強迫做妳不喜歡的事」便答應,不料,她至房內就遭陳宣裕性侵得逞,過程中陳宣裕還說「有沒有看過那麼大的」、「沒有射X不算」、「看妳叫得那麼慘,這次就先放過妳」。

同2010年5月,陳宣裕在臉書認識C女並邀約吃飯,不料,陳宣裕載對方至住家,還要求先上樓洗澡,但他見對方無動作,竟當場性侵得逞;隔年2月陳宣裕在節目上認識D女,並表示可載對方回家,但先以買消夜爲由開車至士林,不料,竟開至大稻埕河堤停車場後強吻對方,還扯內褲摩蹭,最後在對方求饒下才放手。

2013年陳宣裕至宜蘭縣議會出外景時,當時竟尾隨E女進議會女廁所,並且搓揉對方胸部,甚至熊抱對方並詢問「要不要跟我打X?跟我打X很爽」,而F女趁陳宣裕掏生殖器前,拿出電擊棒反擊並逃離現場。

本案於去年6月間,1名女模上網爆料曾遭陳宣裕在車上強吻,陳宣裕迴應「沒有印象」後,小紅老師不滿陳宣裕不承認、不道歉,代表被害人赴北檢提告。北檢去年8月指揮婦幼警察隊兵分3路搜索、傳喚陳宣裕,查扣手機及筆電,檢察官訊後諭令陳宣裕交保50萬元,並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禁止陳宣裕騷擾、接觸被害人。事後有10人提告,檢察官曾經2度訊問陳宣裕,甚至勘驗其下體特徵。

去年12月,北檢偵結本案,認爲有3名被害人指控罪證不足,不起訴陳宣裕,另7女提告部分因無管轄權,均移轉士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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