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三星重畫區道路常見大貨車亂竄 設置禁止牌面卻遇這問題

宜蘭三星鄉重劃區內狹小道路衆多,許多大型車輛違規行駛,要在每個路口都設置禁止告示相當困難,公所盼加強執法標準,出入口設置告示牌就可裁罰。聯合報系資料照

宜蘭縣三星鄉內重畫區道路狹小禁行大車,許多大貨車便宜行事未申請許可,小路里大車亂竄引發民怨;警方裁罰需有禁止牌面等交通標誌,但重劃區路口衆多,每個路口都設置牌面成本太大。三星鄉公所向縣府提案,能否無須每個路口設牌,重劃區出入口設牌就可以裁罰?縣府允諾研議。

宜蘭縣政府今開擴大縣務會議,邀請縣內12鄉鎮市公所列席,三星鄉公所提案討論大型車輛違規行駛禁止路段的取締辦法。

三星公所表示,鄉內重劃區衆多,區域內道路較狹小,依規定禁止重8.8公噸以上車輛通行,除非事先申請許可;但近期收到許多民衆反映,經常看到8.8公噸以上大貨車沒有申請核可就行駛重劃區道路,主要集中在萬德村一帶。公所去年底函請警方加強取締,警方卻表示無法取締。

縣警局指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駕駛人須違反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等,警方纔能裁處,問題是重劃區內道路大多沒有設置禁止牌面,無從取締。

三星公所說,設置禁止牌面沒問題,但重劃區道路呈棋盤式,路口衆多,單三星鄉可能就超過500處以上,若每個路口都要設置牌面,所耗成本過大;希望擴大法令解釋空間,只要在道路兩端出入口設置牌面,就可以裁處開進去的違規車輛,不必在每個路口都設牌面。

副縣長林茂盛裁示,請縣警局、交通處研議,按照道交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的解釋,在重劃區的聯外道路設立禁止告示,是否在重劃區內所有道路都有效力,達到裁罰標準;交通處也表示,大型車輛行駛通常有一定的出發點和目的地,以及習慣的路線,會和公所、警局和路權機關了解哪些路線的大車數量較多,討論如何配置告示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