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誓言 董事長贈小三821萬討不回

高雄馬姓中小企業董事長不滿花821萬元供養同居多年的小三張女最後人財兩失,向法院提告要求返還。一審判張女不用還錢,高雄高分院查出,馬男曾對張女姊姊說「會讓她後半生吃穿無虞」,認定821萬全是贈與,再度判張女不須還錢,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馬姓中小企業董事長花821萬元供養同居多年的小三張女,張女竟不告而別還改名,馬男覺得人財兩失、氣得向法院提告要求返還。高雄高分院查出,馬男曾對張女姊姊說「會讓她後半生吃穿無虞」,認定821萬全是贈與,判張女不須還錢,可上訴。

馬男與張女2012年10月相識,認識1個月後,張女陸續因經濟困難、投資美元保單、還親姊姊債務200萬元、買房子、等理由開口借款,總計從2012年11月至2017年1月止共提款50次、借出821萬元。

不過,張女2019年1月突然改名還鬧失蹤,馬男驚覺人財兩失,要求返還821萬元未果,雙方對簿公堂。

張女辯稱,認識馬男時並不知道他有婚姻關係,2018年才接到馬妻電話痛罵「你是要跟我老公糾纏到什麼時候」後,她決定結束這段關係。張女說,與馬男交往期間,馬男主動幫她投保美元保單,還贈與買房資金,還傳2人摟肩搭背照給她。

一審橋頭地院採信張女所提事證,證明馬男曾對張女說「我今天房子是不是給你一輩子了」、「給你們家裡面大家都有地方住沒有後顧之憂」,認定2人的確交往多年,認定821萬元屬贈與,判張女不用還錢,馬男不服上訴。

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爲2人曾經同居長達5年,馬男曾對張女的姊姊說,要讓張女「後半生吃穿無虞」,仍採原審見解,認定馬男所主張的821萬元全是贈與,判張女不用還錢,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