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積欠債務宜蘭警私吞老翁40萬 貪污罪送辦

羅東分局公正派出所陳姓員警利用職務詐取民衆財物,陳已經離職,警方依貪污治罪條例將他送辦。(李忠一攝)

宜蘭縣羅東警分局陳姓員警利用職務之便,以護鈔名將陳姓老翁用以裝潢的40萬元佔爲己有,陳翁1月底赴派出所要錢,才讓全案曝光案經披露後,警方今天(7日)說明,表示陳翁來派出所後已啓動內部調查,陳已經離職,並依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送辦。

據瞭解,陳姓員警揹負700萬元的房貸、100萬元的信貸,但因其父有債務問題,近年來他常以要幫父親還債爲由向同仁借錢,每次借都是2萬至3萬元不等,1月底陳姓老翁到他服務的公正派出所,要拿回被「保管」的40萬元。

當時在所內的陳員否認,警所主管驚覺有異,立即通報調查。警方內部調查後,發現陳員還涉嫌詐取林姓婦人的37萬元。陳姓員警的妻子也是警察,2人都在公正所服務,遭內部調查後陳除了主動離職,也與妻子離婚。

警方表示,陳會涉案主要是個人理財、家庭因素,將進一步追查其金流,警方絕不護短也不庇縱。